一、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出自哪里
这段论述出自钦定协纪辨方书卷十,是该卷宜忌部分的开宗明义之语,下文即接天德、月德、天德合、月德合诸条。卷十集中处理宜忌,编者先借易传之语立论,再说明旧历宜忌的失当之处,最后交代考订方法,然后逐条列出各神煞的所宜所忌。因此这段话是全卷宜忌表的总纲,读卷十任何一条宜忌,都应先回到这段总论理解其义例。核对时须注意它属于编者的立论文字,与卷三、卷十各处转引的神枢经、广圣历等旧文性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也不能把它当成某一条具体神煞的宜忌来引用。

二、原文讲什么
原文说:易傳曰爻彖以情言吉凶以情遷神煞之有宜忌情也有其情即有其力力有相勝則其情隨之而變矣舊厯宜忌多與神煞名義不合且凡吉神所宜之事一遇凶煞則無論輕重而概忌之尤為未當今即其情之愛惡與其力之大小分合考訂然後趨避各當而取舍得宜非惟利用前民亦扶陽抑隂之意也作宜忌。大意分三层:其一,神煞的宜忌出于情,如同易传所说爻彖以情言、吉凶以情迁,宜忌不是僵死的标签;其二,有其情即有其力,力有相胜则情随变,即吉神凶煞同临时要看力量大小与分合,不是见凶即全忌;其三,旧历宜忌多与神煞名义不合,且凡吉神所宜一遇凶煞则无论轻重概行忌之,编者认为尤为未当,故按情之爱恶与力之大小重新考订,使趋避各当、取舍得宜。这一段为全卷宜忌定下了因情与力而取舍的原则。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第一,这段总论适用于卷十全部宜忌条目,是读表的前提,不是某一条单独的宜忌。第二,情与力的判断依赖各神煞的义例,须先查该神煞的起例与名义,才能谈其情之爱恶。第三,力有相胜适用于吉神凶煞同临一日的情形,单独一神在位时不涉及相胜问题。第四,编者批评的是旧历概忌的做法,核对时应以卷十考订后的条目为准,而不是以旧历本文为准。第五,宜忌是相对于具体事项的选择评价,离开所办事项,单说某日吉或凶,不合这段总论的立论方式,核对时事项、神煞、条目三者必须同时出现。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核对可按五步进行。第一步读总论立框架,把情、力、相胜、分合四个概念记下,明确卷十宜忌是按情之爱恶与力之大小考订而成。第二步查神煞名义,遇到某条宜忌,先翻本书义例各卷,确认该神煞的起例与取名之义,例如天德月德为月建三合旺气之类,再回头看其宜忌是否与名义相合。第三步对照旧历,把旧历同一神煞的宜忌找出,逐事比对,标出旧历与神煞名义不合之处,以及一遇凶煞概行忌之的地方。第四步分辨按语与条目,卷十各条常有按字引出的编者意见,须与宜忌正文分列,注明何为旧本、何为考订。第五步落到事项核对,把所办事项归入原典事项名称,如祭祀、修造、嫁娶之类,再查该事项在考订后条目中的宜忌,最后把结论连同条件一并记录。

核对时还可补做四项。其六,把卷十各条的按语单独辑出,与总论的情力框架对照,看编者如何在具体条目上运用力有相胜的原则,例如某吉神遇某凶煞时如何取舍,逐条验证总论是否落到实处。其七,查同一神煞在不同条目中的宜事有无出入,卷十前后条文偶有异文,应以义例与按语断其取舍,不以先后次序定是非。其八,凡考订后条目删去旧历所宜者,应回查删去的理由是否见于按语,理由不存则标注存疑,不替编者补撰说辞;凡新增者亦然,必求其出于情与力的依据。其九,核对以事为纲还是以神为纲应先定:先定事项再查诸神者,须防遗漏同日临值之神;先查神再对事者,须防误配门类,两法各记其路径。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误用有四类。其一,把宜忌表当作僵死清单,见凶煞即全盘否定一日,这正是编者批评的旧历概忌之失,与力有相胜的原则相悖。其二,不查神煞名义就直接引用宜忌,遇到同名异义或异名同义的神煞时无从判断,应先名义后宜忌。其三,把总论当作某一条具体宜忌来引用,或把编者按语当作古籍旧文,层次一乱,核对结果便不可信。其四,把吉凶当作现实事件的预言,原文的情与力是择日体系内部的价值权衡,不是对现实结果的测算。凡核对结论,都应写明所依据的条目与版本,以备复查。

另有三类较隐蔽的误用。其一,把情与力当作可量化的强弱等第,自行给神煞排定分值;原文只言相胜与分合的原则,未设具体度量,凡超出原则的数字权衡皆属私添。其二,把扶阳抑阴一语抽出单用,作为任意增删宜忌的口实;此语是编者自述考订宗旨,落实处仍在逐条义例,离条而言宗旨,与本段以情定宜忌的立论方式不合。其三,以利用前民之类语句为某事背书,此类语句是编者自道考订之意,不是对某一日某一事的单独许可。凡核对所得,宜同时记录条目原文、按语取舍与所据版本,三者缺一,复查时便难复原;若再能记下所办事项的门类归属与当日同临诸神,则核对链条更为完整。

常见问题
问:择日宜忌表里的情与力是什么意思?
答:情指神煞取名之义所体现的性质,力指其在历法关系中的力量大小。卷十总论认为宜忌出于情,力有相胜则情随变,故吉神凶煞同临时要权衡轻重,不能见凶即全忌。
问:旧历的宜忌为什么不合用?
答:卷十总论指出,旧历宜忌多与神煞名义不合,且凡吉神所宜一遇凶煞则无论轻重概行忌之,编者认为尤为未当,故按情之爱恶与力之大小重新考订。
问:核对宜忌条目先查什么?
答:先查该神煞的起例与名义,再看其宜忌是否与名义相合,然后分辨条目中的旧本与编者按语,最后落到所办事项在考订后条目中的具体宜忌。
问:吉神和凶煞同一天临值怎么取舍?
答:按总论的原则,应看其情之爱恶与力之大小分合,强者相胜则情随变,逐事权衡,而不是一遇凶煞便把吉神所宜全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