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原文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四、适用条件与解释边界
五、常见误读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原文出自哪里
「如先天觀梅與牡丹二花」一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三》占卜克应之诀一节。这一节讨论的是占得卦局之后怎样推定事情应验的日期,也就是术数文献中常说的应期问题,兼及生体、克体与吉凶之期的对应关系。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卷三保存了占卜克应之诀、占卜十应诀、万物赋等多篇诀法文字,本节是其中专谈刻期与应期的一篇。该段文字在存世版本及维基文库等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研读时可将不同版本相互对照,保留所见文字与原有句读状态,不擅自改定异体与疑字。
需要说明的是,本节前半是规则性文字,交代应期远近的计算口径,后半则举求名、问病、问行人等例作示范。阅读时应当先辨明每一段属于定义、规则还是占例,再看作者如何从条件过渡到判断,不宜把示例直接当作通则引用。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文相关段落说:「計筆墨亦可以全卦為歲計。筆墨之小者,以日卦之數可也。此器物刻期之占也。如先天觀梅與牡丹二花,俱旦夕之事,故以卦理推,則不必決其遠日也。如後天老年、少年、雞牛之占,以方卦物卦之數合而計之。老少、雞牛之占,亦只可以日計也。若永遠之占,則以日為月,以月為年矣。」意思是:推算笔墨一类器物的应验日期,可以以全卦之数按岁计算,小件器物则以日卦之数计算,这是器物刻期之占;像先天起卦的观梅、牡丹两则占例,所问都是早晚之间的小事,所以依卦理推断即可,不必把应期定到很远的日子;像后天起卦的老年、少年、鸡、牛等占,则把方卦与物卦之数合并计算,这类占也只宜按日计期;如果是问很久远的事,就把日当作月、把月当作年来推算。
其后原文又说,应期远则以年计,近则以月计,更近则以日计;并于全卦中细观生体之卦为吉、克体之卦为凶,作为定期的依据。例如问求名而乾为体,卦中有坤、艮,则断其辰戌丑未土月日,因为坤、艮属土,能生乾、兑金体,此为吉事生体之应;问病而乾卦为体,卦中有离而无坤、艮,则其体受制于巳午火日,此为克体为凶事之期;问行人则以生体之日为归期,无生体比和之日则归必迟。原文末句说若此例者具难尽载、学者审焉,表明这些只是示范而非全部规则。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先天:先天、后天在这里指不同的起卦路径。先天是先得数再定卦,后天是先观察物象或方位再取数,二者步骤不同。本句以观梅、牡丹为先天之例,以老少、鸡牛为后天之例,对应不同的计期口径。引用方位时还须说明参照方向,不能只保留一个数字而丢掉前提。
物卦:物卦是把所占之物归入卦象的过程,例如见某物而取其卦数。观察到某物,与把它解释为某种后续事件,是两层不同的判断。同一物可能有多种类象,宜保存选择依据,避免结果发生之后才回头挑选相符的象义。
如:如字在原文中反复出现,如先天观梅、如后天老年少年等。若、倘、如这类词常引出条件、假设或例子,阅读时应把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并检查后面是否还有转折或例外;示例中的一种情形不构成所有同类对象的规则,不能把如某例误读成普遍规定。
此外,应期指占断中推定事情应验的时间。本节以年、月、日三档划分远近,并以以日为月、以月为年处理久远之占,这是全节的计算骨架,核对时应先确认所问事项属于哪一档。
四、适用条件与解释边界
这段规则的适用前提是:已经取得完整卦局,且所问事项确实涉及应验时间。应期档次的划分取决于事项本身的性质,旦夕之事不宜推远,久远之占才用以日为月之法,不能脱离事项随意升档或降档。原文所举乾为体、见坤艮断土月日等,是在体用生克框架下的示例,换一卦为体或换一种问事,断法随之改变,不能把示例中的干支日期搬到其他卦局上使用。
还要记住,这段文字只解决应期推定问题;应期之前的起卦、体用、互变分析,属于原书其他章节的内容。原文所述属于传统术数论说,不能直接等同于经过独立验证的现实预测,把它当作文献规则研读才是稳妥态度。
五、常见误读提醒
其一,把旦夕之事也推到远年。原文明确说观梅、牡丹之类俱旦夕之事,不必决其远日,若对小事也用以月为年之法,就违反了本句的限定。
其二,混淆先天与后天的计期口径。先天之占以卦理推,后天之占合方卦、物卦之数以日计,两种口径各有适用对象,不能互换。
其三,把示例当作通则。求名乾体见坤艮断土月日是一则示范,不是凡问求名都如此断,引用时应注明其示例层次。
其四,把规则文字当作应验证据。本节交代的是怎样推定应期,不涉及某次占问是否真的应验;用它支持任何关于现实的确定性说法,都超出了原文的范围。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如先天观梅与牡丹二花这句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这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三》占卜克应之诀,意思是观梅、牡丹两则先天起卦的占例所问都是早晚之间的小事,依卦理推断即可,不必把应验日期定到很远;这是原文区分应期远近时举的一个例子。
问:这段原文出自哪里,怎样核对出处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三》占卜克应之诀一节,可在存世的《梅花易数》版本及维基文库等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节全文;核对时应连同器物刻期、后天老少鸡牛等句一起读,确认它是应期远近规则中的一环,而非孤立条文。
问:梅花易数应期以日计以月计以年计怎么区分
答:原文的口径是:旦夕之小事不必决远日,寻常之占以日计,应期远则以年、近则以月、又近则以日,永远之占则以日为月、以月为年。划分依据是所问事项的性质与远近,而不是占者的喜好。
问:观梅占和牡丹占为什么不必决其远日
答:因为原文说二花之占俱旦夕之事,所问范围近在早晚之间,用卦理推断已经足够;把应期放远反而脱离了所问之事。这是作者用来说明应期应当与事项远近相称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