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乾為天、為圓、為君、為父、為首、為金、為玉」这段论述,出自《梅花易数卷三》卦应一节,节名后附与前八卦类象大同小异、观者可以互参的说明。这一节按八卦逐卦罗列类象,乾卦居首,其后依次为坤、震、巽等各卦,是梅花易数中取象断卦的类象底本之一。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卷三多收断法与类象文字,本节与卷一的八卦万物属类互为呼应。这段论述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核对时应找到该节全文,而不是只凭摘句。本节属于类象汇编性文字,交代的是各卦可以对应哪些物象与人事,核对时应把它当作类象清单逐项验证,而不是当作某一次占问的结论。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坤、震、巽三卦的类象文字与乾卦体例相同,此处从略,原文有删节:

「乾為天、為圓、為君、為父、為首、為金、為玉、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九家易》雲:『為龍、為直、為衣、為言。』如姤、遁、否、履、無妄、訟、同人七卦,乾在上,剛在外。如大有、泰、大壯、夬、需、大畜、小畜七卦,乾在下,剛於內。乾坤剛柔,四發變八,惟六動隨時有異,不拘於一。乾性溫而剛直,位西北,不居子午而居戌亥。附于禮王,則為剛善,為明;不附于禮法,則為剛惡,為兇暴。 凶盗:军弓手、贼、强横、停尸。 官贵:朝贵、盐司、大守、座主。 身体:顶、面颊、頄辅。 性情:刚健正直、尊重、好高、战吉。 信音:朝信改、召命、荐举、关升、义亲。 事意:上卦为形象之家,下卦为强横之辈。 疾病:于太阳脉弦紧,天威所罚、上壅目熟、寒热。」

全段分三层。第一层是类象罗列:乾为天、为圆、为君父、为首、为金玉、为寒冰、为大赤、为诸马、为木果,并转引《九家易》补为龙、为直、为衣、为言四条。第二层是卦位辨析:乾在姤、遁、否等七卦中居上,为刚在外;在大有、泰、大壮等七卦中居下,为刚于内;并说明乾坤刚柔随六爻之动随时有异、不拘于一。第三层是分门列事:凶盗、官贵、身体、性情、信音、事意、疾病各目之下,分别给出乾卦对应的人事类象。可见本句是类象清单的起首一句,后面的分层文字才是全段的主体。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其一,本节是类象汇编,每一条为某都只在取象时提供候选,具体取用哪一象,要看所问事项与卦中位置,不能见到乾卦就把全部类象同时用上。

其二,类象有来源层次:为天、为圆等承自《周易》说卦传统,为龙、为直等明标《九家易》所云,引用时应注明出自哪一层,不能混作本书自创。

其三,卦位影响象义:乾在上卦为刚在外,乾在下卦为刚于内,同一乾卦因所处上下位置不同而取象有别。

其四,刚柔随时而变:原文明说四发变八、惟六动随时有异、不拘于一,类象不是固定标签,要随爻动与卦变调整。

其五,善恶另附条件:附于礼则为刚善为明,不附于礼则为刚恶为凶暴,同一乾性因所附条件不同而评价相反。

其六,凶盗、官贵等分门条目各有适用事项,占病看官贵门、占财看身体门之类的跨门挪用,不合本节体例。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找到卦应一节全文,确认所引句子是乾卦类象的起首,后面还有卦位辨析与分门列事两层,坤震巽等各卦依同一体例排列,不能孤立摘取首句。

第二步,圈出原文中的限定词与承接成分,如《九家易》云、如姤遁否履、乾在上、乾在下、附于礼、不附于礼法等。如、若这类词常引出条件或例子,阅读时应把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并检查后面是否还有转折。

第三步,分清引书与本文:凡标明《九家易》云的条目,应回到引书传统核对,不能当作《梅花易数》本文的原文。

第四步,按门类核对:所问事项属于凶盗、官贵、身体、性情、信音、事意、疾病中的哪一门,就在哪一门内找对应类象,各门分别记录,不能合并。

第五步,把原文未言明的部分标为未知。例如各门类象的取舍依据、与卷一八卦万物属类的详略差异因何而来,本节没有交代,引用时应注明互参关系,没有出现的资料不可为了使结论成立而自行补齐。

五、常见误用提醒

其一,把类象清单当作断语。为君、为父、为金玉只是取象候选,不是见到乾卦就可下的结论,取舍还要依所问事项与卦位。

其二,忽略卦位条件。乾在上为刚在外、乾在下为刚于内,抛开上下卦位置单说乾卦象义,就丢掉了原文的一层限定。

其三,把《九家易》的条目混入本书正文。引书与本书是两个来源层次,引用时混为一谈会造成出处错误。

其四,把善恶评价固定化。原文以附礼与否为条件分出刚善与刚恶,去掉条件单取其一,等于改写了原文。

其五,把类象当作预测证据。本节交代取象口径,不涉及任何占问是否应验,用它支持关于现实的确定性说法,超出了原文范围。

从阅读顺序看,本节服务于得卦之后的取象环节:先有卦与体用,再按卦查类象、按事查门类,最后才结合互变与外应作断,不能用类象清单替代前面的起卦与定体用环节,也不宜把某一类象直接当作断语。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乾为天为圆为君为父这段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这是《梅花易数卷三》卦应一节乾卦类象的起首部分,罗列乾卦可以对应的物象与人事,如天、圆、君、父、首、金、玉、寒、冰、大赤、诸马、木果等,其后还有卦位辨析与凶盗、官贵、身体等分门类象,供取象时按事项选用。

问: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三》卦应一节,节名注明与前八卦类象大同小异、观者可以互参,可在存世《梅花易数》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节全文。

问:怎样核对这段论述的适用条件
答:先分清类象罗列、卦位辨析、分门列事三层,再核对所引条目属于哪一层、哪一门,凡标明《九家易》云的条目应注明引书来源,并按所问事项在对应门类内取用类象。

问:乾在上和乾在下有什么区别
答:原文以姤、遁、否、履、无妄、讼、同人七卦为例,乾在上卦则刚在外;以大有、泰、大壮、夬、需、大畜、小畜七卦为例,乾在下卦则刚于内,同一乾卦因所处位置不同而象义有别。

问:为龙为直为衣为言也是本书原文吗
答:这四条原文明标《九家易》云,属于转引《九家易》的条目,不是《梅花易数》本文自创,引用时应注明来源层次,不能与本文类象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