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輮、为弓轮」这段论述,出自《梅花易数卷三》卦应一节,该节标题下原有小注,说明此节与前八卦类象大同小异、观者可以互参。卦应按卦罗列类象,所节录的部分依次涉及坎、离、艮、兑四卦,其文字与说卦传以来的传统类象一脉相承。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本节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核对时应找到本节全文,并依原注与前文八卦类象互参,不能只凭摘句。本节属于类象汇编文字,交代的是各卦所主之物的清单,而非占断规则。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所见文字、异体、疑字与缺文状态一并保留,不在这里擅自改定;节录中艮卦一段文字不完整,原貌如此:
「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胄、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鹵、為妾、為羊。」
节录依卦分列:坎卦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輮、为弓轮,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其于马也、其于舆也、其于木也各有分属;离卦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兼及介虫与木之科上槁;艮卦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等,其于木也一句以下文字残缺;兑卦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其于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可见其于人也、其于马也这类句式,是类象按对象分层的标志。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其一,本节是类象清单,解决的是某卦可指何事何物,供观物、卦应环节查考,本身不含吉凶判断,也不含起卦与体用规则。
其二,类象条目按对象分层,其于人、其于马、其于舆、其于木各为一层,引用某条时应注明它属于哪一层,不能把其于木也的条目挪作人身之象。
其三,原注明示本节与前八卦类象大同小异、可以互参,故本节的适用方式包含互参;但互参时应逐条注明出自哪一节,不能混为一谈。
其四,节录所见文字有残缺与疑字,如艮卦其于木也为之下文不完整。引用到此处时应标明所见版本状态,不能凭别书擅自补齐再当作本书原文。
其五,类象取自传统卦象体系,为矫輮、为弓轮之类的古义须按原书语境理解,不能用现代词义直接替换。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找到卦应一节全文及原注,确认摘句是坎卦条的起首,其后各为字条目同属坎卦类象,直到离为火才换卦。
第二步,圈出为、其于也等结构词。为字逐条立象,其于人也等短语标出对象分层,逐条记录每条类象属于哪一卦、哪一层。
第三步,与前文八卦类象互参。原注说大同小异,核对时把两处同卦条目并列对照,相同处可互证,相异处保留两说并注明出处,不擅自合并。
第四步,遇到残缺疑字,标明存疑。艮卦其于木也为之下接兑卦文句,中间显然有缺文;凡需要据以核对演算,应同时查阅其他版本或章节的完整文字,不能以摘要或臆补替代原始资料。
第五步,把本节未列的类象标为未知。类象清单不可能穷尽万物,未列之物不可为了取象方便而自行添作某卦原文。同时要记明本节在阅读顺序中的位置:卦应类象是观物取象环节的查考清单,查得某物属某卦之后,还须回到卦局,与体卦参验生克比和,再连同所问事项与时限一并判断,清单本身不承担断事功能。
五、常见误用提醒
其一,把类象清单当成断语。为隐伏、为盗之类只是卦象所指,本身不带吉凶结论;取象之后还须回到卦局与所占事项中参验,不能见坎即断有盗。类象给出的是象征指向,不是事件的记录,把清单当作应验证明,混淆了文献的性质。
其二,跨层引用。其于马也为美脊是马身上取象,移作人事判断就错位了;引用时注明对象层,是避免错位的基本办法。
其三,以今义解古象。矫輮、弓轮、刚卤等词有特定古义,按现代字面理解会偏离原意,应参照注疏或类书辨明。
其四,把残缺处补齐再引用。艮卦条缺文处若据他书补全,须注明所补文字的来源与层次;不注明而径作本书原文引用,就混淆了文献层次。
其五,把互参当成互相替代。原注说大同小异、可以互参,是说两处条目可以并列对照、互证异同,不是说一处的文字可以顶替另一处。核对时凡引用卦应一节,仍应以本节文字为准,前文八卦类象只能作为参照注明;若两处相异,应各存其文并记明出处,不宜择一而弃其余,更不宜把拼合后的清单当作原书某一节的原貌。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这段论述怎样核对适用条件
答:先找到《梅花易数卷三》卦应一节全文及原注,确认摘句是坎卦类象的起首;再按为字条目与其于人也等分层标志逐条核对;与原注所指的前八卦类象互参并注明出处;遇到艮卦条残缺处标明存疑,不擅自补齐。
问: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三》卦应一节,原注说明此节与前八卦类象大同小异、观者可以互参,可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
问:卦应和八卦类象是什么关系
答:按原注,两者大同小异、可以互参。核对时把两处同卦条目并列对照:相同处互相印证,相异处保留两说并分别注明出自哪一节,不宜合并为一。
问:节录里艮卦一段为什么读不通
答:所见节录中艮卦其于木也为之下文残缺,随即接入兑卦文句,这是文本流传中的缺文状态。引用到此处应标明所见版本原貌,需要核对时可查阅其他版本或章节的完整文字,不能把臆补的文字当作原书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