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文出自《梅花易数》卷一八卦类象
二、这段原文讲了什么内容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四、类象表的使用条件与边界
五、常见误读提醒
常见问题
一、原文出自《梅花易数》卷一八卦类象
这段文字出自《梅花易数》卷一的八卦类象一节。《梅花易数》一书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卷一除记载年月日时起例、物数起例、声音起例等多种起卦方法外,还收录了八卦类象与八卦万物属类两份类目材料,供成卦之后对照取象之用。八卦类象一节按乾、坎、艮、震、巽、离、坤、兑的顺序,逐一罗列各卦在传统象数体系中所对应的颜色、器物、动物、材质与形态。
本问涉及的是乾卦条目下的文字。原文为:乾,玄黃、大赤色、金玉、寶珠、鏡、獅、圓物、木果、貴物、冠、象、馬、天鵝、剛物。同节之中,坎卦对应水、豕魚、弓輪、鹽、酒、黑色等,艮卦对应土石、黃色、虎、狗、瓜果等,其余各卦也各有清单。研读时应注意,这份表是取象环节的参照材料,而不是可以单独使用的占断规则,它要放回起卦、体用、生克的完整流程里才有意义。
二、这段原文讲了什么内容
原文以极简的方式列举乾卦的类象。乾为八卦之首,是纯阳之卦,在传统象数体系中与天、君、父、金玉、圆形之物相应,表中每一项都可以看作这一组对应关系的具体展开。颜色方面有玄黃與大赤色;器物方面有金玉、寶珠、鏡、冠;动物方面有獅、象、馬、天鵝;形态与性质方面有圓物、貴物、剛物;果实方面有木果。作者把散见于不同场合的事物归入一卦之下,目的是让研习梅花易数的人在需要取象时有一份可查的底本。
这类文字的性质是类目汇编,不是叙事,也不是判断。它不提供某一次占问的结论,而是提供一种归类思路:当事物需要与卦象发生联系时,可以按颜色、质地、形状、声势等特征寻找对应的卦。因此阅读时不应逐字死背,而应理解作者的归类逻辑,即乾卦取象围绕高大、刚健、圆满、贵重这一组意象展开。
从整节来看,其余七卦的清单各有侧重。坎卦围绕水展开,列有水、豕魚、弓輪、水具、鹽、酒、黑色;艮卦围绕山土,列有土石、黃色、虎、狗、瓜果、鼠;震巽两卦都围绕木,震列竹木、龍、蛇、葦、竹木樂器,巽列長物、香、雞、直物、工巧之器;離卦围绕火与文,列有火、文書、干戈、雉、龜、甲胄;坤卦围绕地与众,列有土、方物、五穀、絲綿、牛、布帛、瓦器;兌卦围绕泽与口,列有金刃、樂器、澤中之物、白色、有口缺之物、羊。这份简表在同卷还有一份更详细的展开,即八卦萬物屬類,研习梅花易数的人通常把两份材料对照着读,简表记其纲领,详表备其细目,万物类象的整体轮廓由此而来。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类象,指按类别归属卦象的做法,把万物按特征分到八卦名下,是梅花易数取象与外应环节的基础材料。八卦类象与卷一的万物属类互为补充,前者精简,后者按地理、人物、时序等细目展开。
玄黃,传统上指天地之色,所谓天玄而地黃,《周易》坤卦文言中有相关表述。此处列于乾卦之下,取其高远深广之色。大赤色,即深红之色,《周易》说卦传中有乾為大赤的说法,此处沿用这一传统归属。
圓物,指形状圆满之物,说卦传有乾為圜的记载,圜即圆,故镜子、宝珠、果实之类圆形物件被归入乾卦。金玉、寶珠,取其贵重与刚坚,说卦传有乾為金、為玉之文。木果,即树木所结的果实,说卦传亦有乾為木果之语,旧注多从果实圆成、生生不息的角度解释。剛物,取乾卦刚健之性。獅、象、馬、天鵝,皆为古人眼中声势威猛或形体高大的动物,说卦传有乾為良馬之说,其余则是这一思路的延伸。冠为首上之物,人体以首为尊,故亦归乾。
四、类象表的使用条件与边界
类象表主要用于两个环节:一是起卦之后解释卦象时寻找与现实的对应,二是外应观察中把眼前之物归入某卦。无论哪种用法,都不能脱离体用生克的主干单独下断。看到某物归入乾卦,只是完成了归类,至于是吉是凶、应什么事,仍须回到体卦用卦的关系中讨论。
还要看到,同一事物可能出现在多个卦的清单之下。例如蛇既见于震卦也见于巽卦,百禽既见于艮卦也见于坤卦,青碧綠色同列于震巽。这说明类象之间存在交叉,取象时应说明自己选择了哪一条依据,避免事情发生之后再回头挑选相符的象义。此外,不同版本的文字可能互有出入,个别字句存在异体或存疑之处,研读时应以完整章节核对为准,不宜凭摘要文字擅自改定。
五、常见误读提醒
第一种误读是把类象表当成固定字典,以为见到圆形物体就应当按乾卦断事。类象提供的是候选对应,不是自动结论,脱离所问事项与卦局结构,单独一个象没有任何判断效力。第二种误读是混淆材料的性质,把类目汇编当成占例或规则来引用,进而把表中的物品清单当成生活宜忌,这是把工具读成了禁令。第三种误读是只取清单中对自己有利的条目,忽略其余,使取象沦为事后附会。正确的做法是,取象之前先完成起卦与体用划分,取象之后保留选择依据,使整个过程可以被复查。
常见问题
问:这段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这段原文是《梅花易数》卷一八卦类象中乾卦的条目,列举乾卦在传统象数体系中对应的颜色、器物、动物与果实,如玄黄、大赤色、金玉、宝珠、圆物、木果等,供成卦之后对照取象使用,本身不是占断结论。
问:八卦类象出自梅花易数哪一卷
答:八卦类象一节出自《梅花易数》卷一,与八卦万物属类并列,前者按卦罗列简要类象,后者按地理、人物、时序、饮食等细目展开,研读时可两相参照。
问:怎样核对这些引文的出处
答:可查阅《梅花易数》原书卷一对应章节,或利用公开的原典转录文本逐字比对,注意不同版本可能存在异体字与句读差异,引用时应注明所用版本,不宜把整理者的释读混入原文。
问:占断时见到圆形物体就按乾卦解释吗
答:不能这样机械处理。圆物虽列于乾卦之下,但取象要结合所问事项、起卦方式与体用关系,同一物象可能对应多卦,应说明选择依据,避免事后挑选相符象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