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占卦即以卦分體用互變」这段论述,出自《梅花易数卷三》体用生克之诀。此诀是卷三中总论五行生克怎样用于断吉凶的规则性文字,重点在区分内卦体用互变的一定之生克与外卦外应的真生真克。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卷三以体用、生克、动静、外应等诀法为主,本节是其中专论生克轻重的一段。这段论述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核对时应找到该节全文,而不是只凭摘句。本节以多个假如分述各体卦遇克遇生的情形,核对时应把每一例的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节选与本句直接相关的部分,原文有删节):

「占卦即以卦分體用互變,即以五行之理斷其吉凶。然生克之理,於內卦體用互變,一定之生克。若外卦,則須明其真生真克之五行,以分輕重,則禍福立應。何也?假如乾、兌之金為體,見火則克,然有真火之體,有火之形色。真火能克金,形色則不能克。能克則不吉,不能克則不順而已。蓋見爐中火,窯灶之火,真火也。烈焰巨炷,真火也。乾、兌為體,遇之不吉。若色之紅紫,形之中虛,槁木之離,日火之火,則灶之形色,非真火也,乾、兌之體,不為深忌。又若一盞之燈,一炬之燭,雖曰真火,微細而輕,小不利耳。又若震、巽之木體,遇金則克,然釵釧之金,金鉑之金,成錠之銀,杯盤之銀,與器之錫,瑣屑之鋼鐵皆金也。此等之金,豈能克木?木之所忌者,快刀銳刃,巨斧大鋸。」

全节先立总纲:占卦先分体用互变,以五行之理断吉凶;内卦的生克是一定之生克,外卦外应则须辨真生真克以分轻重。随后分例展开:乾兑金体见火,炉中窑灶烈焰是真火能克金,红紫之色、中虚之形、槁木日火只是火的形色而不能克;一灯一烛虽是真火,微细而轻,只小不利。震巽木体遇金,钗钏、金箔、杯盘、锡器、琐屑钢铁皆金之微者不能克木,所忌在快刀巨斧。后文又有离火体见水、坤土生金与瓦器不生、柴薪生火与树木生炎迟速之别等例,末以其余五行生克并以类推收束。可见本句是全节的总起,真生真克之辨才是本节的主体。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其一,内卦体用互变的生克为一定之生克,直接以五行之理断;本节的真生真克之辨主要适用于外卦外应的层面,两层不能混。

其二,真与形色之分是核心条件:炉中窑灶烈焰为真火,红紫之色、中虚之形、槁木日火为火之形色,真者能克、形色不能克。

其三,克之力有轻重:一盏之灯、一炬之烛虽属真火而微细,只小不利;引述断语时须连同轻重层次一起保留。

其四,生体亦须分辨:土能生金而瓦器不能生,柴薪生火捷而树木生炎迟,真水生木之福重而豕血之类轻,生与克一样有真假轻重。

其五,各例以乾兑金体、震巽木体、离火体分述,其余卦体以类推之;引用时须按体卦五行对号入座,不能把一例的条件搬到另一体卦。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找到体用生克之诀一节全文,确认所引句子是总起还是分例,本句为总起,真生真克的分辨在后文各例中展开。

第二步,圈出原文中的限定词,如若、假如、然、虽、皆等。若、假如这类词常引出条件或例子,阅读时应把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并检查后面是否还有转折;若存在并列分支,应分别记录。

第三步,核对五行口径:五行是木火土金水及其生克关系组成的传统模型,本节用的是一般五行,不涉及纳音、卦宫等其他层次;同一对象在不同分类表中归属不同时,应先查定义,不能随意相加。

第四步,核对真生真克的归类:外应之物属真某行还是仅具形色,按本节所举之例比对,如火焰为真火、红紫为形色,刀剑为真金、钗钿为金之微者;归类依据要保存,避免结果出来后才挑选相符的解释。

第五步,核对轻重层次与类推边界:能克、不能克、小不利三档分清;节末并以类推指明未列各例属推演范围,推演所得应注明层次,不冒充原文明文规定。

五、常见误用提醒

其一,把形色当成真克。红紫之色、中虚之形虽属火之象,原文明说不能克金;见红色物即断金体受克,违反了本节的真假之辨。

其二,把生克直接等同现实的帮助或伤害。生克首先描述五行关系,进一步判断吉凶需要说明谁是分析中心、谁是作用对象以及作用是否有力;相生未必在各组合中都合宜,相克也不必一概排斥。

其三,忽略轻重之分。一灯一烛虽为真火而微细,只小不利;不分轻重地把一切同类外应等量齐观,就抹掉了本节以分轻重的本意。

其四,把类推当成明文。其余五行生克并以类推是推演授权而非逐条明文,推演所得的结论引用时应注明为类推,不能与原文明列之例混为一谈。

从阅读顺序看,本节属于体用互变已分之后的断法环节;要先按原书方法确定体卦、用卦与五行归属,才轮到本节的真生真克与轻重之辨,不能用本节替代前面的起例环节,也不能把外应之象直接当作对现实事件的确定性断语。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占卦即以卦分体用互变」这句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此句出自体用生克之诀,是总起:占卦先把卦分成体、用、互、变,再依五行生克之理推断吉凶;随后原文区分内卦的一定之生克与外卦外应须辨的真生真克,以分轻重。

问:怎样核对这段论述的适用条件
答:先找到体用生克之诀一节全文,分清总起与分例,圈出若、假如、虽等限定词,确认所论属内卦还是外卦,再按原文之例核对外应属真某行还是仅具形色,并分清能克、不能克、小不利的轻重层次。

问: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三》体用生克之诀,可在存世《梅花易数》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节全文,核对时应连同各体卦的分例一起读。

问:什么是真火、什么是火之形色
答:原文以炉中窑灶之火、烈焰巨炷为真火,能克金;以红紫之色、中虚之形、槁木之离、日火之火为火之形色,不能克金;一灯一烛虽为真火而微细,只主小不利。

问:生体之卦也要分辨真假吗
答:要。原文明言生体亦当分辨:土能生金而瓦器不能生,柴薪生火快而树木生火迟,真水生木之福重而豕血之类轻;生与克一样有真假轻重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