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原文本身带哪些限定条件
四、引用时容易省略什么
五、怎样规范引用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器物之類,有論卦象者」这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二》複明靜物之應。复明静物之应是卷二中辨析静物外应的一节,与复明时令、方卦等节相邻,讨论的是占断时遇到静止器物,如何把它归入卦象或兆象以参证卦断。这节篇幅不长,但分类清楚:器物之中有的论卦象、有的不论卦象而观其兆,两条路径并存。这段文字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引用时应连同分类的首句与收束的「此靜物之應也」一并阅读,不能只摘「水屬坎,火屬離」或「物之圓者事成」一类句子。它是一节方法分类说明,阅读时应先抓住论卦象与观器物之兆的区分,再看各路径下的例举如何展开。与时令、方卦两节侧重外部时空参照不同,本节处理的是眼前实物,三条路径由卦象到兆象再到物类,一层比一层具体,体现作者对静物材料由抽象归入到直观辨察的完整处理思路。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

「器物之類,有論卦象者。如水屬坎,火屬離,水之氣屬震、巽,金之氣屬乾、兌,土之氣屬坤、艮,為體卦,要參詳。其不分卦象者,但觀其器物之兆,如物之圓者,事成;器之缺者,事敗。又詳其器物是何物,如筆硯主文書之事,袍笏主官職之事,樽俎之具有宴集,枷鎖之具防官災。百端不一,審其物器。此靜物之應也。」

这段文字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是论卦象的路径:器物之中有的可论卦象,如水属坎、火属离、水之气属震巽、金之气属乾兑、土之气属坤艮,归入卦象后作为体卦还须参详。第二层是观器物之兆的路径:不分卦象者只观器物本身的兆象,如物之圆者事成、器之缺者事败。第三层是审其何物的路径:又须详察器物是何物,如笔砚主文书之事、袍笏主官职之事、樽俎之具有宴集、枷锁之具防官灾,末以百端不一、审其物器收束,并标明此静物之应也。三层之中连用多个「如」字,例举语气贯穿全段。

三、原文本身带哪些限定条件

其一,分类前提是首句划定的。器物之类有论卦象者、其不分卦象者但观其兆,两条路径由作者明确分开;把不论卦象的兆象句套进卦象路径,或反过来,都违背了原文的分类。

其二,卦象归属要落到体卦参详。水属坎、火属离等对应归入卦象之后,原文说明是为体卦、要参详,即这些归类服务于体用判断,须先经起卦与动爻确定体卦,卦象对应才有用武之地;体卦不是六爻用神的同义词,不能混用他书规则。

其三,全段以「如」字领起例举。水属坎火属离、物之圆者事成、笔砚主文书等句都在如字之下,示例中的一个组合不构成充分条件,也不能把如某物误读成所有同类器物;末句百端不一更明说器物情形繁多,清单无法穷尽。

其四,观察到某物与解释为某事是两层判断。笔砚主文书之类,是作者把观察材料归入事类的外应说法,同一物可能有多种类象,宜保存选择的依据,避免结果发生后才挑选相符的象义;原文的吉凶成败是作者在特定术数体系内的评价,并不等于现代统计意义上的事件概率。

四、引用时容易省略什么

第一处容易省略的是分类前提。不少转述把水属坎火属离与物之圆者事成混在一段引用,删去「有論卦象者」「其不分卦象者」的区分,使两条路径看起来是一套规则,读者无从知道卦象路径要落到体卦参详,而兆象路径只观器物本身。

第二处容易省略的是如字与百端不一的限定。有的引用把笔砚主文书、袍笏主官职摘成固定的器物断事表,删去例举语气与百端不一的声明,使作者的若干示例变成了可套用的清单,这正是原文「審其物器」四字所反对的机械用法。

第三处容易扩大的是兆象断语的效力。物之圆者事成、器之缺者事败是兆象层的对应说法,枷锁之具防官灾是事类层的提示;若把它们改写成见到某物即可断定事项成败,或据此对他人的事务下断言,就越过了原段范围。记载某种外应说法,只能说明作者的解释方式,不能单独证明该规则普遍有效。

五、怎样规范引用

第一步,注明出处为《梅花易数卷二》複明靜物之應,说明它讨论的是静物外应的分类方法,与时令、方卦等节互为补充。

第二步,保留完整分类:论卦象路径及其体卦参详、观器物之兆路径、审其何物路径,三层并引,缺一环都应说明是节选。

第三步,引用具体对应时连同「如」字一并引出,并保留百端不一、审其物器的收束语,说明对应是示例而非穷尽清单。

第四步,区分原文与今释。凡涉及把器物类象引申到现代物品的解释,应另标为今释,并为新增结论提供独立依据,不能与原文混写,也不能截取原文只言片语冒充作者主张。

第五步,不下确定性断语。可以说明这节展示了作者如何把静物分路径纳入占断参证,但不宜据此宣称见到某种器物即可确定事项吉凶成败,更不宜以此对他人的具体事务作出断言。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器物之类有论卦象者是什么意思
答:这句出自複明靜物之應,意思是器物之中有的可以归入卦象,如水属坎、火属离、水之气属震巽等,归入后作为体卦还须参详;不分卦象者则只观器物之兆,并详察器物是何物,是静物外应的分类方法。

问:引用水属坎火属离时要注意什么
答:要保留「有論卦象者」的分类前提与「如」字的例举语气,并连同「為體卦,要參詳」一并引用。这组对应服务于体用判断,须先确定体卦才有意义,不能摘成独立的器物归类表。

问:物之圆者事成可以直接用来断事吗
答:这是作者在静物外应体系内的兆象说法,与器之缺者事败对举,属于例举。它展示的是一种参证方式,不等于经过验证的断事规则,不宜据此对他人的具体事项下断言。

问:百端不一审其物器是什么意思
答:这是本节的收束语,意思是器物情形繁多、无法尽列,占者须详审具体是何物器再作判断。它提示前面的笔砚、袍笏、樽俎、枷锁等对应都是示例,不能当作机械套用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