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原文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四、适用条件与解释边界
五、常见误读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原文出自哪里

「乾卦體卦乾而互又是乾」一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三》的物数为体诀。该篇是占物一门的补充要诀,讲推断物件时怎样确定以何为体,篇幅不长,但与占物类例、观物用易例同为一组:类例立规则,用易例示占例,体诀补要领。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该段文字在存世版本及维基文库等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研读时可将不同版本相互对照,保留所见文字与原有句读状态,不擅自改定异体与疑字。

需要说明的是,本篇属于规则补充文字。阅读时应先辨明它是对占物类例的修正与补充,再看作者如何把体的选取从单一的体卦扩展到卦之多少,不能把它当作独立的起卦方法来引用。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文开头说:「凡算物數者,不但以體卦為體,凡卦之多者,皆可為體。」这是对常规体用观的扩展:推断物件时,不只有动静所定的体卦可以为体,凡是在本卦、互卦、变卦中反复出现、数量居多的卦,都可以取为体。随后举例:「如乾金多,以金為體,則多剛;坤多以土為體,多柔」,意思是卦局中乾金之象居多,就以金为体,物性偏刚;坤土之象居多,就以土为体,物性偏柔。

接着即本句:「乾卦體卦乾而互又是乾。固曰:金為體而剛矣,便是圓健剛硬之物。非金非石,此為體矣。」意思是若体卦为乾,互卦又是乾,全卦乾象重叠,则以金为体而主刚,所推之物便是圆健刚硬一类,非金非石之物不属此体。随后补充:「觀物有體互變卦,並無生旺之氣者,為不入五行物」,即体卦、互卦、变卦皆无生旺之气时,此物难以归入五行品类;又说「觀物觀爻,如八卦中陽爻多,乃多剛之物;陰爻多,乃多柔之物」,以爻的阴阳多少辅助判断刚柔;末句「又訣,觀物變在五六爻,多是能飛動之物」,指出动爻在五爻、六爻时,多为能够飞动之物。

「非金非石,此為體矣」一句值得单独留意:它是说虽非金石之属,只要卦气合于乾金之体,仍可归入刚硬一类。可见本篇体的确立以卦气为准,而不以实物材质为准;研读时若拿实物的材质清单去对照,反而会与原文的取象逻辑脱节。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体卦:梅花易数的体用用于区分分析中心与相关作用。在常见动静取体用法中,要先确定动爻落在哪一卦,动爻所在为用,另一卦为体。本篇则补充说,占物时卦之多者皆可为体,是对这一规则的扩展。体用不是六爻用神的同义词,不能把两个体系的选取规则混在一起。

变卦:本卦、互卦和变卦分别涉及起始卦象、中间爻位组合及动爻变化。计算步骤应先明确,再谈象义。互卦通常取中间爻组,变卦则由指定动爻改变阴阳;两者不是任意选择一个更符合预期的卦。本篇以变在五六爻推断能飞动之物,是变卦位置在占物中的特定用法。

五行:五行是木、火、土、金、水及其生克关系组成的传统模型。本篇以金主刚、土主柔,正是五行配性的运用;「不入五行物」则指卦气衰弱、无法归入五行品类的情形。阅读时要区分一般五行、纳音五行、卦宫五行等不同层次,不能把不同分类表随意相加。

如:原文「如乾金多」「如八卦中陽爻多」中的如,是引出条件或例子的虚词。若、倘、如这类词常引出条件、假设或例子,阅读时应把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并检查后面是否还有转折或例外;示例中的一种情形不构成所有同类对象的规则,不能把如某情形误读成普遍规定。

四、适用条件与解释边界

这段要诀的适用前提是:所占问的是物件品类,且已排出本卦、互卦、变卦,可以统计各卦出现的多少与爻的阴阳。以多者为体是占物场景下的补充规则,不宜搬回人事占中替代动静取体用的常法;离开占物语境,这条扩展无从谈起。

还要记住,刚柔判断有两条并行线索:卦之多少与爻之阴阳,二者结论不一致时原文未交代取舍,研读时应并存两说而非自造规则。「並無生旺之氣者為不入五行物」一句,依赖对卦气旺衰的判断,旺衰又以时令为准。原文所述属于传统术数论说,不能直接等同于经过独立验证的现实预测;把它当作补充要诀研读才是稳妥态度。

本篇与占物类例的分工可以这样理解:类例解决物类与数目的推断流程,体诀解决体如何确立的问题。两篇合读时,应先按本篇确定以何为体,再按类例的生克条目判断物类,次序不能颠倒;若体尚未定准,后面的生克对照就失去了基准。

五、常见误读提醒

其一,把以多者为体当作普遍规则。这是占物一门的补充要诀,不是梅花易数体用常法的替代,移用于其他占类会混淆体例。

其二,忽略无生旺之气的排除条件。体互变皆无生气的物不入五行,这一排除项提示占物判断并非有卦即断,须先看卦气。

其三,把阳爻多刚、阴爻多柔当作唯一标准。卦之多少与爻之阴阳是两条线索,只执一端容易与另一条冲突。

其四,把能飞动之物扩大解释。变在五六爻多主飞动,是原文对高位动爻的象义归纳,不能推而广之说凡五六爻动皆主飞禽。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乾卦体卦乾而互又是乾这句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这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三》物数为体诀,意思是体卦为乾、互卦又是乾时,全卦乾象重叠,以金为体而主刚,所推之物便是圆健刚硬一类;非金非石之物不属于这个体。

问:这段原文出自哪里,怎样核对出处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三》物数为体诀,可在存世的《梅花易数》版本及维基文库等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篇全文;核对时应连同凡算物数者不但以体卦为体一段一起读,确认本句是以多者为体规则的示例。

问:梅花易数占物时体卦只有一个吗
答:本篇补充说,不但以体卦为体,凡卦之多者皆可为体。即本卦、互卦、变卦中反复出现、数量居多的卦都可取为体;这是占物场景下的扩展规则,不宜搬回其他占类替代动静取体用的常法。

问:什么是不入五行物
答:原文说观物有体互变卦,并无生旺之气者,为不入五行物,即体卦、互卦、变卦都缺乏生旺之气时,此物难以归入五行品类;这提示占物判断须先审卦气旺衰,并非有卦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