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有利、宜土中之利、贱货重物之利、静中得财」这段论述,出自《梅花易数卷一》八卦万物属类。这一节按卦分列属类,每卦之下分地理、人事、身体、时序、静物、动物、屋舍、家宅、饮食、婚姻、求利、谋旺、出行、谒见、疾病、官讼、坟墓、姓字等分项,是梅花易数取象断事时查考的类属总表。所见节录跨越坤卦条目末段与震卦条目前段,摘句是坤卦之下求利一项的开头。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本节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核对时应按卦按项定位,不能只凭摘句。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所见文字与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节录起自坤卦求利一项,中间转入震卦条目,衔接处原貌如此:
「求利:有利、宜土中之利、賤貨重物之利、靜中得財、春占無財、多中取利。 謀旺:利求謀、鄉裏求謀、靜中求謀、春占少遂、或謀於婦人。 出行:可行、宜西南行、宜往鄉裏行、宜陸行、春占不宜行。 謁見:可見、利見鄉人、宜見親朋或陰人、春不宜見。 疾病:腹疾、脾胃之疾、飲食停傷、穀食不化。 官訟:理順、得眾情、訟當解散。 墳墓:宜向西南之穴、平陽之地、近田野、宜低葬、春不可葬。 姓字:宮音、帶土姓人、行位八五十。 震為雷 雷地豫 雷水解 雷風恒 地風升 水風井 澤風大過 澤雷隨 地理:東方、樹木、鬧市、大途、竹林、草木茂盛之所。 人事:起動、怒、虛驚、鼓動噪、多動少靜。 身體:足、肝、發、聲音。 時序:春三月、卯年月日時、四三八月日。 靜物:木竹、萑葦、樂器(屬竹木者)、花草繁鮮之物。 動物:龍、蛇。 屋舍:東向之居、山林之處、樓閣。 家宅:宅中不時有虛驚、春冬吉、秋占不利。 飲食:蹄、肉、山林野味、鮮肉、果酸味、菜蔬。 婚姻:可、有成、聲名之家、得長男之婚、秋占不宜婚。 求利:山林竹木之財、動處求財、或山林、竹木茶貨之利。」
节录前半是坤卦各分项:求利一项谓有利、宜土中之利、贱货重物之利、静中得财、春占无财、多中取利;谋旺、出行、谒见、疾病、官讼、坟墓、姓字诸项依次排列,多与坤土之象相应。后半转入震卦:先列震为雷及其诸卦之名,再分地理、人事、身体、时序、静物、动物、屋舍、家宅、饮食、婚姻、求利诸项,震卦求利谓山林竹木之财、动处求财。两卦对照,坤主静而震主动,分项口径一致而内容各异。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其一,摘句属于坤卦之下的求利一项,适用前提是卦局中以坤为相关之卦,且所问事项是求利;换成他卦他项,条目内容随之改变。
其二,宜、利、春占无财等评价词是相对于本项所问给出的选择评价,宜土中之利、静中得财皆就坤土安静之象而言,不能抽出作为通用求财准则。
其三,春占无财、春不宜见、春不可葬等语带有时序条件,春季占得与他季占得结论不同,引用时须把时序条件一并保留。
其四,本节各卦分项口径一致,引用某条时应注明所属之卦与分项名,坤卦求利与震卦求利一动一静,混引则自相矛盾。
其五,本节是类属查考表,解决的是取象与取向的参考,吉凶宜忌的最终判断仍须回到卦局体用生克中作出,本表不替代占断。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找到八卦万物属类全文,按卦定位:先确认所引条目属于哪一卦,再确认属于哪一分项。摘句在坤卦求利项下,其后谋旺、出行诸项同属坤卦,震为雷以下则已换卦。
第二步,圈出宜、利、可、不宜、不可等评价词与时序词,逐条记录它们作用的占类与时序。例如宜西南行作用于出行一项,春占不宜行是同一项内的时序限制。
第三步,核对所问事项与分项是否对应。问财查求利,问行查出行,问病查疾病;事项与分项不对应而直接套用,是查表最常见的错位。
第四步,核对条目与卦象的关联依据。坤为土、为顺、为静,故宜土中之利、静中得财、宜低葬;震为雷、为动、为木,故山林竹木之财、动处求财。引用时把卦象依据一并说明,条目才不成孤立的口诀。
第五步,把表中未列的事项标为未知。本节未覆盖的占类与物象保留为未知,不可为了得出结论而自行添作原书条目。
五、常见误用提醒
其一,抽掉卦名单引条目。有利、宜土中之利离开坤卦二字,就失去了立象依据;不同卦下同名片段内容相反,震卦求利恰主山林动处,混引就会自相矛盾。
其二,丢掉时序条件。春占无财与有利并列于同一项内,是春与他季的分别;只引有利不引春占无财,等于删改了原文的限定。
其三,把查表当成断卦。本表提供的是各卦之下的象义与取向参考,占断仍须依体用生克、互变等环节作出,不能以表中一条宜忌直接充当结论。
其四,把宜忌扩大为通用禁令。表中的宜忌是相对于具体事项与卦象给出的体系内评价,并不是现代统计意义上的结论,不能据此推迟现实中必须及时处理的事项,例如表列腹疾脾胃之疾只是取象,身体不适应当及时就医。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有利宜土中之利这段论述怎样核对适用条件
答:先找到《梅花易数卷一》八卦万物属类全文,按卦按项定位,确认摘句在坤卦求利项下;再圈出宜、利、春占无财等评价词与时序词,确认所问事项是求利、所涉之卦是坤;引用时把坤土安静之象的依据与时序条件一并保留。
问: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一》八卦万物属类,是坤卦条目下求利一项的开头;所见节录同时包含坤卦末段与震卦前段,可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全文。
问:坤卦求利和震卦求利为什么不一样
答:两卦立象不同:坤为土、为静,故求利一项说宜土中之利、贱货重物之利、静中得财;震为雷、为动、为木,故说山林竹木之财、动处求财。查表时先定所属之卦,再查对应分项,不可混引。
问:春占无财是不是春天一定没有财
答:春占无财是坤卦求利项内的时序条件,意思是春季占得坤卦而求利时,按表无所获;它是体系内相对于卦与事项的评价,并不是对现实财运的普遍断语,不能脱离卦局与占类单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