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後天亦不出八數之外」这段论述,出自《梅花易数卷三》占物类例一篇。该篇讲怎样据卦推详所占之物的类别、性质与数目,是梅花易数射覆占物一法的核心文字。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卷三还保存万物赋、观物玄妙歌诀、诸事响应歌等篇,本篇是其中专论占物的一篇。这段论述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核对时应找到该篇全文,而不是只凭摘句。本篇由三层规则构成:先观爻辞察物,爻辞不能决则以八卦所属之象察之,再以体用生克断物之性质,末以互卦与先后天之数决物之数目。所引之句在全篇末尾,是决数规则的一部分,核对时应连同前文各层一起读。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

「凡看物數,看其成卦,觀其爻辭。如得乾,曰「潛龍勿用」,乃曰不可用之物;「見龍在田」,乃曰田中之物;「或躍在淵」,乃曰水中之物;「亢龍有悔」,乃廢物也。如得坤之「直、方、大」,乃曰直而方大之器物:「括囊無咎」,乃曰包裹之物;「黃裳元吉」,乃曰黃色衣服之物;「其血玄黃」,乃石物或逢石而破;「困于株林」,乃曰木物。又言爻辭,不言物類,而不能決者,須以八卦所屬之象察之。又訣,體用斷物之妙,生克制化之妙,於諸訣中此極為美驗。其所以生體者,為可食之物;克體者,為可近人之穢物。體生者,為不成之器;體克者,為破碎損折之物;比和者,乃有用成器之物,又生體象者為貴物,克體象者為賤物,所泄為廢物也。又訣,凡算此數,以體卦為主,看其剛柔。用卦看其有用無用。體生方圓曲直,可作可用,如用生體,乃可食。用變互卦,看其色與數目。此互卦決其物之數目也。如互見乾、兌,決為一二之數。互見艮、坤,為七八之數也。但互卦重乾、重艮、重坤、重坎、重離之屬,皆是兩件。物乘旺,物數多,衰而物少。離為中虛之物,或空手無物。又決物之數者,如互艮卦,先天七數,後天亦不出八數之外。」

全篇分三层。第一层观爻辞:以所得之卦的爻辞察物,如乾之潜龙勿用为不可用之物、见龙在田为田中之物,坤之黄裳元吉为黄色衣服之物;爻辞不言物类而不能决者,则以八卦所属之象察之。第二层体用断物:生体者为可食之物,克体者为可近人之秽物,体生者为不成之器,体克者为破碎损折之物,比和者为有用成器之物。第三层互卦决数:以体卦为主看刚柔,以用卦看有用无用,用变互卦看色与数目,互见乾兑决为一二之数,互见艮坤为七八之数,互卦重叠者皆是两件,物乘旺则数多、衰则数少。所引之句正在此层末尾:互艮卦先天为七数,后天亦不出八数之外,是先后天之数换算的收尾。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其一,本篇的前提是已经起出成卦并观得爻辞,第一层规则即以爻辞察物,尚未成卦时不适用。

其二,爻辞不能决时才用第二层、第三层规则,原文以而不能决者、须以标明这一先后顺序。

其三,体用断物依赖本书的体用定义:先确定动爻落在哪一卦,再说明体用及五行生克关系。

其四,互卦决数以互卦所见的经卦定数,乾兑为一二、艮坤为七八,互卦重叠者计为两件,并受旺衰影响,物乘旺数多、衰而数少。

其五,先后天之数各有口径:互艮卦先天七数,后天不出八数之外,两套数序不能混用。

其六,本篇各层是占物的推断规则,所决之物类、性质与数目是体系内的归类,不等于对实物的鉴定结论。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找到占物类例全文,确认所引句子在全篇末尾的位置,它属于互卦决数一层的先后天换算,前文还有爻辞察物与体用断物两层规则。

第二步,圈出原文中的限定词与顺序词,如凡、如、乃、而不能决者、须以、又诀、但、皆是、又等。如、乃常引出示例与判断,但字引出补充限制,阅读时应把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

第三步,核对规则层次:先查爻辞是否言及物类,不能决者再查八卦所属之象,再按体用生克断物之性质,最后才以互卦决数;三层顺序不可颠倒。

第四步,核对数目口径:互卦所见经卦按乾兑一二、艮坤七八取数,互卦重叠计两件,旺衰增减其数;引用后天不出八数之外时,须说明这是互艮卦从先天七数向后天数序的换算,并注明先后天两套口径。

第五步,把原文未言明的部分标为未知。离为中虚之物或空手无物等句只列部分卦象,未列之卦的数目归属不可自行补齐;先后天之数的具体图序若本篇未详,应注明所依章节。

五、常见误用提醒

其一,跳层使用规则。不经爻辞与卦象两层,直接用互卦决数,就违反了本篇由爻辞而卦象而体用而互数的顺序。

其二,混淆先后天之数。先天七数与后天八数是两套口径,引用互艮之数时须说明所用是哪一套,不能随意互换。

其三,忽略旺衰与重叠的修正。物乘旺数多、衰而数少,互卦重叠计两件,抽掉这些修正条件,决数就不再是原文的规则。

其四,把占物断语当作实物鉴定。可食、秽物、成器、废物等都是体系内的归类,不能替代对实物的实际检验。

从阅读顺序看,本篇属于得卦之后的占物推断;核对时应先确认起卦、定爻与体用互变的口径,再逐层适用本篇规则,不能用决数一层替代前两层,也不能把占物的推断结果直接视为独立验证过的事实。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后天不出八数之外这段论述怎样核对适用条件
答:先找到《梅花易数卷三》占物类例全文,确认此句在全篇末尾互卦决数一层,是互艮卦从先天七数向后天数序换算的收尾;再核对是否已按爻辞、卦象、体用三层顺序推断到决数环节,圈出如、乃、但、皆是等限定词,先后天两套数序分别注明,原文未列的卦数归属标为未知。

问:这段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原文说决物之数时,如互卦见艮,按先天卦序艮为七数,按后天卦序也不出八数之外。这是占物决数中先后天两套数序的换算说明,属于全篇互卦决数一层的末句。

问:占物类例的三层规则顺序是什么
答:第一层观成卦之爻辞察物,爻辞不言物类而不能决者,以八卦所属之象察之;第二层以体用生克断物之性质;第三层以体卦为主看刚柔、用卦看有用无用,用变互卦看色与数目。三层由先到后,不可跳层使用。

问:互卦重叠为什么计为两件
答:原文明说互卦重乾、重艮、重坤、重坎、重离之属皆是两件,即互卦中同一经卦重复出现时,数目按两件计。这是决数规则的一部分,还须连同物乘旺数多、衰而数少的旺衰修正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