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原文本身带哪些限定条件
四、引用时容易省略什么
五、怎样规范引用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後天則以卦數加時數」这段文字,出自《梅花易数卷二》先天後天論一节。先天後天論是卷二中辨析起卦路径的理论文字,围绕先天起卦与后天起卦两条线索展开,说明二者在断吉凶、用爻辭、定动爻、取应期上的不同处理。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卷二在占卜總決之后接续这类辨析文字,为后面的分类占法提供理论框架。这段文字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引用时应核对全节文字,而不是只凭摘句转述。它属于理论辨析性质的文字,既陈述作者主张,也批评当时流行的某些做法,阅读时应分清哪部分是作者的正面论述,哪部分是他所反对的通行习惯,不能把两类文字混为一谈。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

「先天卦斷吉凶,止以卦論,不甚用《易》之爻辭。後天則用爻辭,兼用卦辭,何也?蓋先天者未得卦、先得數,是未有《易》書,先有《易》理,辭前之《易》也。故不必用《易》書之辭,專以卦斷。後天則以先得卦,必用卦畫,辭後之《易》也。故用爻之辭,兼《易》卦辭以斷之也。又後天起卦,與先天不同,其數不一。今人多以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之數為用。蓋聖人作《易》畫卦,始乙太極、兩儀、四象、八卦加一倍,數自成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故占卜起卦,合以此數為用。又今人起後天卦,多不加時,得此一卦,止此一爻動,更無移易變通之道。故後天起卦定爻必加時而後可。又先天之卦,定事應之期,則取之卦氣,如乾、兌則應如庚、辛及申金之日,或坤為戌、亥之日時,兌為酉日時。如震、巽當應於甲、乙及支木之日,或震取卯,巽取辰之類。後天則以卦數加時數,總之而分行臥坐立之遲速,以為事應之期。卦數時類,應近而不能決諸遠者,必合先後之卦數取訣可也。又凡占卦中決斷吉凶,其理洞見,止于全卦體用生克之理,及參《易》辭,斯可矣。今日以後天卦,卻於六十甲子之日取其對方之魁,破敗亡滅跡等以助斷決。蓋曆象選時,並于《周易》不相干涉,不可用也。」

这段文字包含四个层次。第一层是先天与后天断法的区别:先天卦断吉凶只以卦论,不大用爻辭;后天卦则用爻辭兼卦辭,作者以辭前之易、辭後之易解释原因。第二层是起卦用数的辨析:批评当时人多用坎一至離九的九宫数,主张占卜起卦宜用乾一、兌二至坤八的序数。第三层是后天起卦定动爻必须加时,否则一卦只有一爻动,没有变通余地。第四层是定事应之期的方法:先天卦取卦气,配天干地支之日时;后天卦则以卦数加时数,再配合行卧坐立的迟速来推断,并说明应近而不能决远时须合先后卦数取诀。末尾作者又批评以六十甲子取对方之魁、破败亡灭等助断的做法,认为曆象选时与《周易》不相干涉,不可用。

三、原文本身带哪些限定条件

其一,先天与后天在本文中有特定含义:先天指未得卦先得数,后天指先得卦用卦画,引用时不能脱离这个定义,把先天后天当作泛泛的时间先后或笼统的流派标签。

其二,卦數加時數这句专门针对后天卦定事应之期,前面有先天卦取卦气作对照,两者方法不同,不能把加时数当作所有起卦路径通用的应期算法。

其三,卦数本身有两套表,坎一至離九与乾一至坤八不是同一张表,作者明确主张后者用于起卦,引用卦数时必须交代用的是哪一套,不能只因都用数字便相互替代。

其四,作者给出能力边界:卦数时类应近而不能决诸远,须在合先后卦数取诀的条件下才谈得上推远;同时作者明确排除曆象选时助断,认为它与《周易》不相干涉。

四、引用时容易省略什么

第一处容易省略的是先天后天的区分。不少转述只保留卦數加時數一句,删去它属于后天卦定应期这一前提,使读者误以为任何起卦方式都以加时数定应期,与原意有出入。

第二处容易省略的是两套卦数之别。有的引用只说以数起卦,不交代是九宫数还是序数,甚至把作者所批评的通行做法当作作者主张,方向正好相反。

第三处容易扩大的是应期推断。原文说应近而不能决诸远者须另合卦数取诀,若把以卦数加时数改写成可以推出任意事项的确定日期,就越过了原段范围。原文的吉凶应期是作者在特定术数体系内的评价,并不等于现代意义上的时间预测。

第四处容易删去的是作者的批评。以六十甲子取魁破等助断一句是作者反对的做法,若截取这段文字而不说明作者的否定态度,容易让读者误以为这是梅花易数认可的方法。

五、怎样规范引用

第一步,注明出处为《梅花易数卷二》先天後天論,并说明它属于理论辨析文字,其中既有作者主张也有作者批评,引用哪一句都应标明性质,让读者可以回到原文核对。

第二步,保留完整条件链:先天先得数、后天先得卦的区分,两套卦数表的取舍,后天起卦加时定爻的理由,以及卦气与卦数加时数两种应期方法各自的适用范围,缺一环都应说明是节选。

第三步,区分原文与今释。凡涉及把先天后天、卦数对应到现代应用场景的解释,应另标为今释,并为新增结论提供独立依据,不能与原文混写,也不能截取原文只言片语冒充作者主张。

第四步,不下确定性断语。可以说明这段文字展示了作者辨析起卦路径、规定用数与应期的方式,但不宜据此对他人的具体事项作出断言,也不宜把书中应期说法当作独立验证过的时间预言来传播。

第五步,引用术语时沿用本书定义。先天后天按未得卦先得数与先得卦用卦画来界定,卦数交代用的是哪张表,体用生克按占卜總決的次序理解,不宜与其他术数体系的同名概念互换,也不能为了使结论成立而任意更换算法或擅自补齐原文未言明的内容。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後天則以卦數加時數这句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这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二》先天後天論,意思是后天卦推断事情应验的期限时,把起卦所得的卦数与起卦时辰的时数相加,再配合占者行卧坐立的姿态所显示的迟速,来定事应之期;它与先天卦取卦气配干支日时是不同的方法。

问:引用先天後天論这段时要注意什么
答:要注明出自《梅花易数卷二》先天後天論,分清作者的正面主张与所批评的通行做法,保留先天先得数、后天先得卦的区分和两套卦数表的取舍,不能只摘卦數加時數一句当成通用规则。

问:梅花易数起卦用的是哪一套卦数
答:原文提到当时人多用坎一、坤二至離九的九宫数,而作者主张占卜起卦宜用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这一序数。引用卦数时应交代采用的是哪一套表,不能混用。

问:先天卦和后天卦定应期的方法一样吗
答:不一样。原文说先天卦定事应之期取之卦气,如乾兌应庚辛申金之日、震巽应甲乙支木之日之类;后天卦则以卦数加时数,再分行卧坐立的迟速来推断。应近而不能决远时,还须合先后卦数取诀,引用时应把两种方法与各自条件一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