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此又推乎理而合其事」这段论述,出自《梅花易数卷二》动静一节。这一节讨论占卜的发动时机与怎样从外物动静中择取应验,从阳动阴静的常理讲起,落到喧闹场合怎样取应的具体办法,是梅花易数论外应取用的重要文字。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卷二以起卦之后的分析框架为主,本节偏重占法中的观察原则。这段论述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核对时应找到该节全文,而不是只凭摘句。本句是作者回答群物满前何事何物为吉这一设问的关键句,核对时先辨明设问与答语的关系,再看答语附带的条件。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

「凡占決,雖明動靜之機,然有理之常,有事之變。陽動而陰靜,一動一靜者,理之常;此靜而彼動,一靜百動者,事之變也。天下之事物,紛紛群動。我則以一靜而待之。事物之動,各有其端,我則以一靜而測之。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占卜之際,察其群物之事,物動而凶者,兆吾卦之凶;物動而吉者,兆吾卦之吉。然於鬧喧市纏之地,人物雜擾,群物滿前,何事拓何物為吉?吾占卜之應,此又推乎理而合其事。蓋於群動之中,或觀其身臨吾耳目之近者,可以先見者,或以群事分明者,或吾之一念所在者,此發占之所用。若求名,則於群動之中,或於官府,或有文書及袍笏儀衛之物,則為得官之應。若占訟事,而忽逢笞杖枷鎖之具,則訟終不吉。占病而不見衰麻棺槨之物者,病當無恙。凡此,所謂事事相關,物物相應,是以驗吾占卦之切要也。至若坐則應遲,行則應速,走則愈速,臥則愈遲,此則察其動之端也。吾心本靜,人來占卜,起念以應之,即動也。以此動而測彼動,於此之念而求彼之驗,誠而神知之。知此者,可以知動靜之機矣。」

全段先分两层:一动一静是理之常,一静百动是事之变;占者以一静对待群动,以一静测度群动。接着立下发动条件: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然后说占卜之际观察群物之动,物动而凶者兆卦之凶,物动而吉者兆卦之吉。随即设问:在喧闹市集、人物杂扰、群物满前的场合,凭什么取此事此物为应?本句「此又推乎理而合其事」就是答语的总纲:按理推求、与事相合。具体标准是四条:身临耳目之近者、可以先见者、群事分明者、一念所在者,这就是发占之所用。后面按所问事项举例:求名见官府文书袍笏仪卫则为得官之应,占讼忽逢笞杖枷锁则讼终不吉,占病不见衰麻棺椁则病当无恙,概括为事事相关、物物相应。末尾另起一层:坐则应迟、行则应速、走则愈速、卧则愈迟,是察其动之端;又以我心本静、起念应人即动作结,归为动静之机。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其一,前提是占者已明动静之机,即理解动与静在占法中的地位;本节讨论的是观察与取应,不是取数起卦。

其二,发动条件是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没有事物的动端或事由,就不起占。

其三,本句针对的是喧闹市集、群物满前的场合怎样择取外应;安静独处、外缘稀少时的取应,不在本句直接讨论之列。

其四,择取标准有四条:身临耳目之近者、可以先见者、群事分明者、一念所在者;四条并列,引用时应分别记录。

其五,所举例证按所问事项分类:求名、讼事、占病各有对应物象,体现事事相关、物物相应的原则;示例中的一个组合不构成充分条件。

其六,坐行卧走定应之迟速,是察动之端的另一层条件,与择取外应并列,不能混为一谈。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找到动静一节全文,确认本句位于设问与答语之间的位置,明白它回答的是群物满前怎样取应的问题。

第二步,圈出原文中的限定词,如虽、然、不、或、若、至若等。若、或这类词常引出条件、假设或并列分支,阅读时应把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并检查后面是否还有转折或例外。

第三步,核对发动条件是否满足:所引之占是否有动端、有事由;若是无事而占,本节的规则无从谈起。

第四步,核对择应标准与事项对应:手头情形属于四条标准中的哪一条,所问事项与所取物象是否相关;涉及吉凶字眼时连同所问事项、时限与前提一起读。

第五步,把原文未言明的部分标为未知。物象与事项的对应表本节只举了三例,迟速的具体尺度也只说相对快慢,引用时不可为了使结论成立而自行补齐。

五、常见误用提醒

其一,不问事由、不见动端起占。原文明说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跳过发动条件就脱离了本节范围。

其二,把闹市择应的四条标准用于任何场合。四条针对的是群物满前的纷扰环境,场合不同,取法未必相同。

其三,把示例物象当成固定符号表。袍笏仪卫之于求名是原文所举的例子,不等于一切场合、一切时代都如此对应;同一物可能有多种类象,宜保存选择依据。

其四,把占例吉凶当作统计概率。原文的吉凶是作者在体系内的评价,记载某个占例应验,可以说明作者的解释方式,不能单独证明该规则普遍有效。

从阅读顺序看,本节处于起卦之前的观察层:先明动静之机与发动条件,再在群动中择取外应,最后以所得之应参验卦局。不能用本节的择应规则替代起卦与体用分析,也不能把所取之应直接当作断语。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此又推乎理而合其事这段论述怎样核对适用条件
答:先找到《梅花易数卷二》动静一节全文,确认本句是回答群物满前何事何物为吉的答语,圈出虽、然、或、若等限定词,核对是否满足不动不占的发动条件,再按身临耳目之近、可以先见、群事分明、一念所在四条标准核对所取外应,并把所问事项与物象的对应一起保留。

问:这段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这段先分理之常与事之变,说占者以一静待群动;立下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的条件;再回答喧闹场合怎样取应:按理推求、与事相合,从临近、先见、分明、一念所在四处取;随后以求名、占讼、占病为例说明事事相关、物物相应,末以坐行卧走的迟速与起念即动作结。

问: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二》动静一节,可在存世《梅花易数》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节全文,核对时应连同前面的动静之辨与后面的迟速之说一起读。

问:梅花易数占病不见衰麻棺槨之物者病当无恙怎么理解
答:这是原文按所问事项举的例子:占病时若周围没有出现衰麻棺椁一类物象,作者判为病当无恙。它说明的是事事相关、物物相应的取应方式,属于体系内的举例,引用时应保留占病这一前提,不可推广成一般断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