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原文本身带哪些限定条件
四、引用时容易省略什么
五、怎样规范引用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但詳其所言之事緒而占卜之」这句话,出自《梅花易数卷二》复明言语之应一节。卷二的内容以体用、衰旺、动静、外应等断卦细则为主,言语之应是外应的一类,讨论的是把偶然听闻的人声言语作为占断参考材料的方法。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全书由起例、占例与各类断法杂编而成,卷二各节多为原则性论述,而非具体占例。本节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引用时应核对全节文字,而不是只凭摘句转述。它属于方法说明性质的文字,交代的是作者对听闻言语如何取舍的看法,阅读时应先分清哪句是原则、哪句是条件、哪句是举例,再决定引用范围。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
「聞人言語,不論卦象,但詳其所言之事緒而占卜之。應聞吉語則吉,聞凶語則凶,若聞鬧叢言語喧集,難以決斷。若定人少之處,或言語可辨其事緒,則審其所言何事,心領而意會之。如說朝廷遷選,可以求名;論江湖州郡,主出行;言爭訟之事,主官司;言喜慶之事,利婚姻。事緒不一,隨所聞以依之。此言語之應也。」
这段文字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是总原则:听闻他人言语时,不回到卦象上去核对,而是详察言语所涉及的事绪,以此作为占断参考。第二层是适用条件:若处于闹市喧集、多人同时说话的场合,言语混杂,难以决断;只有在人少之处、言语可以分辨其事绪时,才审其所言何事,心领而意会之。第三层是举例对应:听闻朝廷迁选之事,对应求名;听闻江湖州郡之事,对应出行;听闻争讼之事,对应官司;听闻喜庆之事,对应婚姻。末尾以事绪不一、随所闻以依之作结,说明这类对应是开放归类,不是穷尽清单。
三、原文本身带哪些限定条件
其一,材料来源限定为闻人言语,即以听觉偶得的人声为参考,不是凭空起念,也不是主动询问所得。
其二,环境限定明确。原文先说若闻闹丛言语喧集、难以决断,再说若定人少之处、言语可辨其事绪方可取用,两个若字把适用场合收窄到清净可辨的环境。
其三,判断方式是心领而意会之,属于占者对所闻事绪的主观归类,不是逐字对照的固定表格,不同占者对同一句话的归类可能不同。
其四,所举四例以如字领起,是示例性质。原文结尾明言事绪不一、随所闻以依之,等于作者自己声明这张对应关系不封闭,不能反过来把四个例子当成全部规则。
其五,本节题为言语之应,定位为外应参考,原文并未说它可以替代卦象、体用等主线推断,开头不论卦象四字只是说这一路的取用方法,不等于否定卦象体系。
四、引用时容易省略什么
第一处容易省略的是不论卦象四字与节名的关系。有的转述只取闻吉语则吉、闻凶语则凶,删去本节属于外应的定位,使读者误以为言语断法是一套独立通用的断法,与原意有出入。
第二处容易省略的是环境条件。不少引用把闹丛喧集难以决断与人少可辨这两句删掉,只留审其所言何事,让读者以为任何场合听到的话都可以直接取用,这恰恰越过了原文设定的门槛。
第三处容易扩大的是举例的性质。原文用如字领起四组对应,若被改写成固定断语,例如听到人谈官司就断言对方有官司缠身,就把示例当成了规则。原文的吉凶对应是作者在特定术数体系内的评价,并不等于现代统计意义上的事件概率,记载某种对应,只能说明作者的归类方式,不能单独证明该对应普遍有效。
第四处容易混淆的是原文与今释。把这段文字套用到现代社交场合、网络言论时所作的发挥,属于引用者的新增解释,若不与原文分开标注,读者无从分辨哪些是作者主张、哪些是后人引申。
五、怎样规范引用
第一步,注明出处为《梅花易数卷二》复明言语之应,说明它属于外应类的方法论述,让读者可以回到原文核对。
第二步,保留完整条件链:材料是听闻的言语,环境要求人少可辨,方法是审其事绪、心领意会,结尾有事绪不一的开放声明。缺一环都应说明是节选,不能让读者把残句当作全文。
第三步,区分原则、条件与举例。引用举例时应保留如字的示例语气,不宜把朝廷迁选主求名等四组对应改写成普遍断语,也不宜截取只言片语冒充作者主张。
第四步,区分原文与今释。凡涉及把言语之应套用到现代人和事的解释,应另标为今释,并为新增结论提供独立依据,不能与原文混写。
第五步,不下确定性断语。可以说明这段文字展示了作者如何把偶闻言语纳入外应参考,但不宜据此对他人的具体事项作出断言,更不宜把书中对应关系当作已经验证过的预测规则来传播。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言语之应这段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这段原文出自《梅花易数卷二》复明言语之应,主张听闻他人言语时详察其事绪作为占断参考:闻吉语则吉、闻凶语则凶,但须在人少可辨的环境下方可取用,闹市喧集则难以决断,并以四组例子说明事绪如何归类。
问:引用但详其所言之事绪而占卜之时要注意什么
答:要注明出自《梅花易数卷二》言语之应一节,保留人少之处、言语可辨的环境条件和事绪不一的开放声明,不能只摘闻吉则吉一句,也不宜把举例改写成固定断语。
问:为什么说闹市言语难以决断
答:原文说若闻闹丛言语喧集、难以决断,因为多人同时说话时言语混杂,无法分辨某一事绪的归属,所以作者把适用环境限定在人少之处、言语可辨其事绪的场合。
问:原文举的四组对应可以当作规则来用吗
答:四组对应以如字领起,是示例性质,原文结尾明言事绪不一、随所闻以依之,说明对应关系是开放的。引用时应保留示例语气,不宜改写成普遍规则,也不宜据此对他人的具体事项下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