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殊不知父子财官兄弟,各有相忌相伤」这段论述,出自《增删卜易》身命章第三十六。本章讨论终身身命之占的方法问题:旧有诸书主张一卦兼断,即以一卦同时推断寿夭穷通各个方面;作者在本章提出批评,并给出自己的分占之法。本句正是作者批评一卦兼断的核心论据。这段论述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核对时应找到该章全文,把所批评的旧说与作者自己的主张连成一体来读,不能只凭摘句概括全段。本章属于方法论辩论文字,核对时应先辨明哪部分是作者批评的对象,哪部分是作者本人的结论,再看他怎样从反证过渡到主张。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

「諸書占身命﹐謂妻財子祿一卦﹐能包壽夭窮通﹐六爻兼斷。殊不知父子財官兄弟﹐各有相忌相傷﹐若以一卦而兼斷者﹐卽如父母旺相﹐變應之微﹐又曰父旺傷子﹐豈世之有父母者﹐皆無子嗣之人也﹖又曰見兄則財莫能得﹐又爲克妻之神﹐又曰兄弟爻與紫荊並茂﹐倘值旺兄持世﹐克妻耶﹖耗財耶﹖手足外傷耶﹖易林補遺有曰兄動妻亡財相﹐故執此論者﹐世之貧人寒士﹐皆失偶之人耶﹖至於財官子孫皆同此論﹐不暇細辧。必兼而斷者﹐卽先醫猶在﹐執此問之﹐知亦無從置喙。覺子曰予今得其法﹐乃分占之法也﹐占父母占兄弟﹐另占—卦終身財福何如﹖占終身功名有無﹖占終身夫妻偕老否﹖占終身子嗣及幫元俱宜分占。」

全段结构是一次归谬式批评:先引出旧说——妻财子禄一卦能包寿夭穷通、六爻兼断;再指出父子财官兄弟各有相忌相伤,若一卦兼断便会推出荒唐结论,例如父旺伤子则世上有父母者皆无子嗣、旺兄持世则克妻耗财难以分辨、易林补遗说兄动妻亡财相则贫人寒士皆失偶;末了借觉子之口给出作者主张的分占之法:占父母、占兄弟另占一卦,终身财福、功名、夫妻、子嗣皆分占。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其一,本段讨论的对象是终身身命之占的方法,即一卦能否兼断多个方面,它不直接提供任何具体事项的断法,引用时应守住方法论的层面。

其二,作者的批评针对诸书占身命的旧说,包括易林补遗等他书引文,核对时应把被批评的观点与作者的观点分开记录。

其三,相忌相伤的论证依赖六亲之间的生克关系,如父旺伤子、见兄则财莫能得,这些说法本身是旧说的逻辑,作者引之是为了推出矛盾,而非全部认同。

其四,分占之法要求一事一占:终身财福、终身功名、夫妻偕老、子嗣各为一卦,核对分占主张时应列出全部所问类别,不能只留下其中一种。

其五,涉及妻财、持世、旺相等术语时沿用本书定义。六亲以本卦所属宫的五行为参照安定;世爻按卦宫世次规则安定;旺相休囚依本书时令根气判断,不能把另一套规则默默代入。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找到身命章第三十六全文,确认所引句子在章中的位置:它是批评旧说的论据部分,位于章首引出旧说之后、分占主张之前。

第二步,圈出原文中的限定词与语气标志,如殊不知、若、倘、岂、耶等,辨认归谬论证的结构:若以一卦兼断则推出某结论,而该结论显然不成立。

第三步,分清三个层次:旧说的内容、作者的反证、作者的主张,分别记录,不能把作者引用的旧说当成作者本人的断法。

第四步,核对问题范围:所讨论的是否确为终身身命之占,若引用者把它用于单个事项的占断规则,就已超出本段语境。

第五步,把原文未言明的部分标为未知。例如分占之后各卦之间如何互相参照,本段没有交代;没有出现的资料不可为了使结论成立而自行补齐,引用时应注明层次。

五、常见误用提醒

其一,把作者批评的旧说当成作者的结论。父旺伤子、兄动妻亡等说法是作者引来归谬的对象,引用时应标明其归属。

其二,只取分占主张而删去批评过程。本段的价值在于方法论的辨析,删掉论证只剩结论,就失去了原文的层次。

其三,把相忌相伤当成现实人物的断语。六亲名称中的亲属称谓是卦中分类名目,不能直接当成现实人物已经发生某事的证据。

其四,用本段支持关于命运的确定性说法。本章讨论的是占卜方法的选择,不证明任何人的实际境遇,引用时应守住文献研读的边界。

其五,把方法论主张当成具体断法。本章解决的是终身之占应当一卦兼断还是分占的问题,并未给出某一具体事项的断语;引用时若拿本章直接判断某件事的吉凶,就超出了原文的讨论范围,也混淆了规则与占例的层次。

其六,把归谬语气读成正面陈述。原文连用岂、耶等反问,是借推出荒唐结论来驳倒旧说,阅读时若把反问句当成作者认定的事实,就颠倒了整段的论证方向。

常见问题

问:增删卜易殊不知父子财官兄弟这段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此句出自身命章第三十六,作者批评诸书以一卦兼断终身各个方面的主张,指出父子财官兄弟各有相忌相伤,若一卦兼断便会推出世上有父母者皆无子嗣、贫士皆失偶之类的荒唐结论,因此主张改用分占之法,一事一卦。

问:六爻占终身为什么要分占
答:按身命章第三十六的论证,一卦之中六亲各有相忌相伤,兼断则吉凶互相纠缠难以分辨,故觉子提出分占之法:占父母、占兄弟另占一卦,终身财福、终身功名、夫妻偕老、子嗣帮元皆分别起卦,使每卦的用神专一。

问:这段论述怎样核对适用条件
答:先找到《增删卜易》身命章第三十六全文,分清旧说、归谬、主张三个层次,圈出殊不知、若、倘、岂等语气标志,确认讨论对象是终身身命之占的方法而非具体断法,再把引用的他书说法与作者本人观点分开记录。

问:这段论述出自增删卜易哪一章
答:出自身命章第三十六,该章批评诸书一卦兼断终身之法,并提出分占之法,可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全章。

问:增删卜易身命章说的分占之法具体怎么分
答:身命章第三十六末尾借觉子之言说,予今得其法,乃分占之法也:占父母、占兄弟另占一卦,终身财福何如、终身功名有无、终身夫妻偕老否、终身子嗣及帮元俱宜分占,即每一门类单独起卦,使一卦只对一个所问,避免六亲相忌相伤互相纠缠。核对分占主张时,应把这几类分问完整列出,不能只取其中一种当作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