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什么
三、术语逐个解释
四、适用条件与边界
五、常见误读提醒
常见问题

一、出自哪里
这段文字出自《钦定协纪辨方书》卷十的宜忌部分开篇。该书为清代官修择吉典籍,汇辑历代选择家学说并加以考订。卷十开始处理全书的宜忌总表,在逐条列出各神煞的宜事忌事之前,编者先写下这段总纲,交代自己重新立例的理由与方法。这段文字以易传曰起头,借《易经》爻彖系辞的传统说明吉凶判断的性质,再批评旧历宜忌的两大弊病,最后提出按情之爱恶与力之大小分合考订的新例,并以天德、月德、天德合、月德合四神作为首先考订的对象。研读这段文字的意义在于,它是全书宜忌部分的立法宣言:后面几十条神煞宜忌为什么这样写、与旧历为何不同,都要回到这段总纲来理解。因此读卷十各条时,应当先把握这里提出的情与力两个标准,再看具体条目如何落实,不宜跳过总纲直接摘取某一条宜忌当作孤立结论使用。

二、原文讲什么
原文节录如下,句读一仍其旧:
易傳曰爻彖以情言吉凶以情遷神煞之有宜忌情也有其情即有其力力有相勝則其情隨之而變矣舊厯宜忌多與神煞名義不合且凡吉神所宜之事一遇凶煞則無論輕重而概忌之尤為未當今即其情之愛惡與其力之大小分合考訂然後趨避各當而取舍得宜非惟利用前民亦扶陽抑隂之意也作宜忌 天德 月德 天德合 月德合
这段总纲可分三层读。第一层立据:编者引《易传》说爻彖以情言、吉凶以情迁,由此推论神煞之有宜忌也是一种情,有其情即有其力,力有相胜则情随而变,也就是说吉凶宜忌不是僵死的标签,而是随条件消长的评价。第二层批评:旧历的宜忌多与神煞的名义不合,而且凡吉神所宜之事一遇凶煞,不问轻重一概忌之,编者直斥其尤为未当。第三层立法:如今按情之爱恶与力之大小分合考订,使趋避各当、取舍得宜,既为方便民众利用,也含扶阳抑阴的宗旨。段末作宜忌二字是这一部分的题名,天德、月德、天德合、月德合则是首先列目的四个吉神,后文各条即由此展开。

三、术语逐个解释
神煞:择日体系中神与煞的合称,是特定历法关系的名称,吉者为神、凶者为煞。每个神煞都有起例,即由年月日时干支推得的规则,需要先查起例再谈宜忌;只罗列吉神数量,不能代替规则之间适用条件与权重的说明。
情:本段的关键词,指事物在具体关系中的态势与取向。编者借易传的说法,认为爻彖系辞与神煞宜忌都是因情而立,情变则吉凶宜忌随之而变。
力:指神煞影响力的强弱等差。力有相胜是说不同神煞的力量可以相互比较、相互压倒,因此判断某日宜忌要比较各神的强弱,而不是见一凶便全盘否定。
吉:原文的吉凶是作者在特定术数体系内的评价,不是现代统计意义上的事件概率,应连同所问事项、时限与前提一起阅读;记载某个占例应验,也不能单独证明该规则普遍有效。
宜:宜忌是相对于具体事项与所用规则给出的选择评价。相同干支在不同事项中作用不同,不能把一条宜忌表扩大为全部生活的通用禁令,更不能据此推迟现实中必须及时处理的事项。

四、适用条件与边界
这段文字是立法原则而非具体日课,它的适用方式是为后续各条提供衡量标准,而不是直接给出某年某月某日的结论。运用情与力两个标准时有几个边界:其一,情与力是编者体系内部的权衡尺度,具体到某神某煞的强弱,要看卷十以后各条的考订与起例,不能凭字面感觉随意断定。其二,编者批评的是不问轻重一概忌之的读法,这提示读者比较神煞时要分主次,但分主次的依据仍是本书的规则,不是个人好恶。其三,扶阳抑阴是全书的价值取向,属于传统阴阳观念的内部立场,阅读时应当知道这是古人的立法宗旨,而不是普遍真理的陈述。其四,这段总纲与后面各条是纲与目的关系,引用某一宜忌条目时,应同时交代它是在这套考订方法下成立的,避免把条目剪下后脱离框架流传。其五,总纲虽以易传立据,但它借用的只是传统经学的说理方式,用来论证宜忌可以考订、应当考订,而不是说考订结果因此具备了超出体系之外的效力。把握这一点,读卷十时就能始终保持文献研读的立场:看编者如何立例、如何破旧、如何权衡,而不是从中寻找现成的行动指令。

五、常见误读提醒
第一种误读是把这段总纲当作某日的吉凶断语,其实它通篇没有给出任何具体日期,谈的只是立例方法。第二种误读是把旧历吉神遇凶煞一概回避的做法当成本书立场,恰恰相反,编者明言这种做法尤为未当,本书正是要纠正它。第三种误读是把情字按现代语感理解成感情,它在原文中指态势与取向,是传统易学语汇。第四种误读是只数吉神个数来判断日子好坏,总纲明确要求比较力之大小与情之爱恶,数量不能代替权重。第五种误读是拿总纲为任何择日结论背书,编者的考订只覆盖本书各条,超出此范围的民间说法不能假托这段文字为依据。研读者守住所引范围,才不至于以讹传讹。

常见问题
问:协纪辨方书为什么要重新考订神煞宜忌
答:编者给出两个理由:旧历宜忌多与神煞名义不合,而且凡吉神所宜之事一遇凶煞便不问轻重一概忌之。因此本书按情之爱恶与力之大小重新分合考订,使趋避各当、取舍得宜。
问:择日时吉神遇凶煞就要一概回避吗
答:《协纪辨方书》卷十总纲明确批评这种做法尤为未当。编者的主张是比较各神煞情之爱恶与力之大小,分轻重主次后再定取舍,而不是见一个凶煞就否定全日。
问:神煞宜忌中的情与力分别指什么
答:情指事物在具体关系中的态势与取向,编者借易传爻彖以情言、吉凶以情迁立说;力指神煞影响力的强弱等差,力有相胜则情随而变。两者是本书考订宜忌的基本尺度。
问:择日古籍中的宜忌可以直接照搬使用吗
答:不宜照搬。宜忌是相对于具体事项与所用规则给出的体系内评价,古书例年也不是现代历表。研读的意义在于理解古人立法思路,现实安排仍应按实际条件另行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