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原文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四、适用条件与解释边界
五、常见误读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原文出自哪里

「則吉凶成敗之事不知應於何時」一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三》占卜克应之诀。这篇诀法专门讨论克期应验,即怎样推断所占之事应在什么时间,是梅花易数应期理论的核心文字。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卷三各诀分别处理起卦、体用、生克、动静等环节,克应之诀则收束到时间一端,回答事在何时的问题。该段文字在存世版本及维基文库等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研读时可将不同版本相互对照,保留所见文字与原有句读状态,不擅自改定异体与疑字。

需要说明的是,这段属于规则性文字,并夹有屋宅、婚姻、器物等示例。阅读时应先辨明规则与示例的界限,再看作者如何从条件过渡到判断;例中所举的各类事项只是说明不同事情应期长短有别,不构成完整的分类清单。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文说:「克應者,所謂克期應驗也。占卜之道,無此訣,則吉凶成敗之事不知應於何時。故克應為卦之切要也。然克則最難,有以數而克之者,有以理而克之者,皆要論也。」意思是:克应就是约定日期以候应验;占卜若没有这一诀,吉凶成败之事就不知道应在何时,所以克应是断卦的切要之处。但克期最难,有按数来定的,有按理来定的,两者都是重要的论题。

随后原文论以数克期:算屋宅初创、男女始婚、坟之方葬、器物新置之类,都以年月日时加事物之数起卦;卦成之后,于体用互变之中视全卦之数作为约定之期,再审事情的迟速加以裁定。屋宅属于长久之事,以全卦之数刻其终应之期,因为屋宅自有朽坏之期;坟墓也有损坏,但占墓只占吉凶,不计成败。男女之婚,远不过数年,年内之事全卦之数可决,但婚姻也只卜吉凶,不必刻期。论吉凶之期,则以生体及比和的年月为吉期,以克体的年月为不吉之期。器物之占,金石之质经久,草木之质不久:远的以全卦之数为年期,近的为月期,再近的为日期;比如置砚,则以全卦之数为岁。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体用:体用用于区分分析中心与相关作用。在常见的动静取体用法中,要先确定动爻落在哪一卦,再说明体用及五行关系。体用不是六爻用神的同义词,不能把两个体系的选取规则混在一起。本段以生体、克体的年月定吉凶之期,仍以体卦为中心。

吉:原文的吉凶是作者在特定术数体系内的评价,并不是现代统计意义上的事件概率。应连同所问事项、时限及前提阅读;记载某个占例应验,可以说明作者的解释方式,不能单独证明该规则普遍有效。本段吉期、不吉之期的说法也应这样理解。

如:若、倘、如这类词常引出条件、假设或例子。阅读时应把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并检查后面是否还有转折或例外;示例中的一种情形不构成所有同类对象的规则。本段如屋宅、如置砚等例皆属示范,不能反推为一切同类事项皆如此刻期。

四、适用条件与解释边界

这段规则的适用前提是:卦已按年月日时加事物之数起出,全卦之数可以计算,事情本身属于可以论应期的类型。原文对屋宅、婚姻、坟墓、器物分别设定了不同口径:有的可刻期,有的只论吉凶不计成败、不必刻期;可见克期并非处处适用。全卦之数化为年、月、日,依事情远近而定,属于体系内部的换算约定。

另外,原文把以数克期的起点放在「年月日時加事物之數而起卦」上,说明全卦之数并非凭空而来,而是由起卦时所加的事物之数一路带入。屋宅以初创时起,婚以始婚时起,坟以方葬时起,器物以新置时起,起点各不相同,所刻之期也随之不同。研读时应先把起卦时点与所问事项对应清楚,再谈全卦之数化为年、月、日的换算,否则前后口径无法衔接;后段以生体比和的年月为吉期、以克体的年月为不吉之期,则是另一条以五行论应期的线索,与以数克期并行而不相同。

还要记住,原文开首即说克则最难,作者本人把定应期视为难点;原文所述属于传统术数论说,不能直接等同于经过独立验证的现实预测。研读时把它当作理解古人应期理论的文献材料,不宜据以对现实事件作确定的日程推断。

五、常见误读提醒

其一,凡占皆刻期。原文明说占墓只占吉凶、不计成败,婚姻也不必刻期,可见刻期有范围,不能一概施用。

其二,把全卦之数直接当日历。以数为年、为月、为日,须先审事情远近迟速,跳过这一步就是把换算约定误当成现成日期。

其三,只讲以数不讲以理。原文并列以数而克与以理而克两种路径,皆要论也,单取一端就丢掉了半数内容。

其四,把应期当作确定承诺。克应是体系内部的推断语言,用它对现实事件作确定的应验日程,超出了原文的范围。

其五,把吉凶之期与克期混为一谈。原文以生体比和年月论吉凶之期,与以全卦之数刻期是两条线索,适用范围与口径不同,引用时应分别说明。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则吉凶成败之事不知应于何时这句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这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三》占卜克应之诀,意思是占卜若没有克应这一诀,吉凶成败之事就不知道应在什么时候,所以克期应验是断卦的切要之处;但克期最难,分以数而克与以理而克两种路径。

问:这段原文出自哪里,怎样核对出处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三》占卜克应之诀,可在存世的《梅花易数》版本及维基文库等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诀全文;核对时应连同开首「克應者,所謂克期應驗也」一句一起读,确认本句是解释克应为何要切要,而非孤立条文。

问:梅花易数全卦之数怎样定应期
答:按原文,卦成后于体用互变之中视全卦之数作为约定之期,再审事情迟速裁定:屋宅之类长久之事以全卦之数刻其终应;器物之占,远的以全卦之数为年期,近的为月期,再近的为日期,如置砚则以全卦之数为岁。

问:梅花易数里哪些事情不适合刻期
答:按原文,占坟墓但占吉凶、不计成败,不占应期;男女婚姻也只卜吉凶、不必刻期。可见克期主要用于屋宅、器物等有终坏之期的事项,并非凡占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