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原文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四、适用条件与解释边界
五、常见误读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原文出自哪里

「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一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一》为人占一节。为人占讨论的是替别人占问时可以从哪些信息入口起卦,是梅花易数起例体系中入口最丰富的一节:听语声、观人品、取诸身、取诸物、服色、触外物、年月日时、书写来意,八种入口并列陈述。本句位于听语声起例之下,说明听到求占者说出一句话时,怎样按这句话的字数分配上卦与下卦。该节文字在存世版本及维基文库等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核对,研读时应保留所见文字与原有句读。

本节属于规则性文字,交代的是各种入口下的取数口径,而不是一则完整的占例。阅读时应先辨明它是规则而非故事,再逐条核对其取数对象与计算办法。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文节录如下:「凡為人占,其例不一。或聽語聲起卦,或觀其人品,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因其服色,觸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時,或以書寫來意。又聽其語聲者,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如說兩句,即用先一句為上卦,後一句為下卦。語多,則但用初聽一句,或末後所聞一句。餘句不用。觀其人品者,如老人為乾,少女為兌之類。取諸其身者,如頭動為乾,足動為震,目動為離之類。取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圓物之屬為乾,土瓦及方物之屬為坤之類。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為震,赤衣為離之類。觸其外物者,起卦之時見水為坎卦,見火為離卦之類。年月日時,如觀梅之類推之。書寫來意者。其人來占,或寫來意,則以其字占之。」

这段文字第一句凡为人占其例不一是总起,说明为人起卦没有单一入口。听语声起例是本句所在:听到一句话,就按这句话的字数分开起卦;听到两句话,就用先一句作上卦、后一句作下卦;话语再多,就只用最初听到的一句或最后听到的一句,其余句子不用。其余各例分别是:观察人品,如老人为乾、少女为兑之类;取于其身,如头动为乾、足动为震、目动为离之类;取于所持之物,如金玉及圆形之物属乾、土瓦及方形之物属坤之类;依据服色,如青衣为震、赤衣为离之类;接触外物,起卦之时见水为坎、见火为离之类;用年月日时,则如观梅占之例推算;书写来意,则由来人把所问写成文字,再按文字起例处理。可见本节是按信息来源组织的一份起例清单。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如:如字在本节出现十余次,若、倘、如这类词常引出条件、假设或例子。阅读时应把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并检查后面是否还有转折或例外;示例中的一个组合不构成充分条件,不能把老人为乾误读成凡老人皆取乾而不看具体语境,也不能把如某情形误读成所有同类对象的固定规则。

人品:观人品是借人物类型取卦,属于八卦类象的应用,即以人物在类象表中的归属对应卦名。它只是取象的一种入口,不等于对现实人物身份或品行的判定。

外物:触其外物指起卦之时眼前所见的物象,如见水取坎、见火取离。这类即时所见在传统中也被称为外应,其取象仍以八卦类象为据。

书写来意:书写来意是把占问落成文字,再以其字占之,与卷一一字占至十一字占的文字起例相衔接;字数不同,分卦办法也随之不同。

四、适用条件与解释边界

八种起例是并列关系而非叠加关系:一次为人占问取一种入口即可,不应把几种入口的数字拼在一起。听语声起例中语多则只用初听或末后一句的规定,目的正是固定取数来源,避免事后任意挑选有利句子。年月日时如观梅之类推之,说明本节与时间起例相通,具体算法应回到观梅占所在起例核对。

得到卦局之后,仍须按体卦、用卦、互卦、变卦的框架继续分析,本节不负责解卦。原文所述属于传统术数论说,不能直接等同于经过独立验证的现实预测;本节是取数规则清单,不是应验记录。

记录与复查是为人占容易被忽略的一环。无论选用八种入口中的哪一种,都应当场记下取数来源:听到的话原文是什么、共几句、取哪一句;所见之物是什么、为何归入某卦;服色与外物的对应依据;年月日时的各项数字。这些记录决定了卦局能否被复查,若事后发现取数有误,应注明修正过程而不是直接替换结论。此外,八种入口得到的只是本卦与动爻,体卦用卦的划分、互卦变卦的推导与五行生克的讨论,要按原书后续章节的规则进行,本节不提供这些环节的答案。把本节当作入口清单,把后续章节当作分析规则,两者合起来才构成一次完整的为人占;只取入口清单而越过分析规则,得到的只是卦名,谈不上解释。

五、常见误读提醒

其一,多种入口同时并用。看到几种起例就拼接其中看似有利的部分,会使取数来源失去可复查性。

其二,把举例当作充分条件。老人为乾、青衣为震都是类象示例,不代表见到该情形就只能取该卦,仍须结合所问与语境。

其三,语多时随意选句。原文限定只用初听一句或末后所闻一句,余句不用,超出此范围的选句没有原文依据。

其四,把规则清单当作预测证明。本节只说明怎样取得卦象,不证明任何占问结果与现实的对应关系。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即如其字数分之起卦这句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这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一》为人占的听语声起例,意思是替人占问时若听到对方说出一句话,就按这句话的字数分开起卦;若说了两句,则以先一句为上卦、后一句为下卦;话语更多时,只用最初或最后听到的一句,其余不用。

问:梅花易数为人占有哪些起卦方法
答:为人占列出八种入口:听语声、观人品、取诸身、取诸物、因其服色、触其外物、以年月日时、以书写来意。八种是并列起例,一次占问选用一种,不应叠加混用。

问:听语声起卦的字数怎么分上下卦
答:原文规定一句话按其字数分之起卦,两句话以先一句为上卦、后一句为下卦,语多则只用初听一句或末后所闻一句。具体字数到卦的换算,应连同卷一文字起例的字数分配规则一并核对。

问:这段原文出自哪里,怎样核对出处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一》为人占一节,可在存世的《梅花易数》版本及维基文库等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核对时从凡为人占其例不一读起,确认本句属于听语声起例之下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