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火、雉、日、目、電、霓霞、中女、甲胄、戈兵」这段论述,出自《梅花易数卷一》八卦万物属类一节,原节标题注明并为上卦。该节以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为纲,分别开列各卦所统的万物类象,是梅花易数取象归类的基础清单。所引这一串名物属于离卦类象:离为火、为日、为电,故火、日、电、霓霞归于离;离为中女,故中女归于离;甲胄、戈兵取其外坚之象,亦归于离。这段论述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核对时应找到该节全文,把八卦各行清单一起对照,不能只凭摘句概括全段。摘句中火、电、霓霞等属于天象与自然之物,中女属于人物,甲胄、戈兵属于器物,同一行内天象、人物、器物杂陈,这正是万物属类的编排特点。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

「乾:天、父、老人、官貴、頭、骨、馬、金寶、珠玉、水果、圓物、冠、鏡、剛物、大赤色、水寒。 坤:地、母、老婦、土、牛、金、布帛、文章、輿輦、方物、柄、黃色、瓦器、腹、裳、黑色、黍稷、書、米、穀。 震:雷、長男、足、髮、龍、百蟲、蹄、竹、萑葦、馬鳴、馵足、顙、稼、樂器之類、草木、青碧綠色、樹、木核、柴、蛇。 巽:風、長女、僧尼、雞、股、百禽、百草、臼、香氣、臭、繩、眼、羽毛、帆、扇、枝葉之類、仙道工匠、直物、工巧之器。 坎:水、雨、雪、工、豕、中男、溝瀆、弓輪、耳、血、月、盜、宮律、棟、叢棘、狐、蒺藜、桎梏、水族、魚、鹽、酒、醢、有核之物、黑色。 離:火、雉、日、目、電、霓霞、中女、甲胄、戈兵、文書、槁木、爐、獸、鱷龜蟹蚌、凡有殼之物、紅赤紫色、花、文人、乾燥物。 艮:山、土、少男、童子、狗、手指、徑路、門闕、果、蓏、閽寺、鼠、虎、狐、黔喙之屬、木生之物、藤生之物、爪、鼻。黃色。 兌:澤、少女、巫、舌、妾、肺、羊、毀折之物、帶口之器、屬金者、廢缺之物、奴僕、婢。」

这段文字的结构是卦名加类象清单,八卦各领一行。离卦一行中,火、日、电、霓霞是光明之象,雉、花、红赤紫色是文采之象,文书、文人是文明之象,甲胄、戈兵、鳄龟蟹蚌、凡有壳之物是外坚之象,中女是人物之象,干燥物是性状之象。各类象之间有象义主线贯穿,不是随机罗列;其他七卦的清单也各有主线,如乾主刚健圆硬、坤主柔顺方载,读时应逐卦体会。

离卦类象的多层次在本行看得很清楚:既有自然现象层面的火、日、电、霓霞,也有生物层面的雉与鳄龟蟹蚌,还有人事层面的中女、文人,以及器物层面的甲胄、戈兵、文书、炉。核对某一归属时,应先弄清它落在哪个层面,再看该层面与离卦象义主线的关系,这样归类才有条理,不至于只凭字面相似随意归卦。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其一,这段文字的用途是取象归类,即把占问中遇到的事物归入某卦,为起卦与断卦提供类象依据。

其二,节题注明并为上卦,提示这组类象与起卦时上卦的取用相关,使用时应连同这一体例说明一起理解。

其三,类象清单是开放式的,原书在万物属类相关段落明言庶事之多不止于此、占者宜各以其类而推之,清单未收之物只能按类推处理。

其四,同一事物在不同术数体系或不同分类表中的归属可能不同,核对时应沿用本书的定义,不能把另一套分类默默代入。

其五,节录保留所见版本的文字,异体、疑字或未标点处不应擅自改定;引用时注明所据版本,是核对这段论述的基本文献纪律。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找到八卦万物属类一节全文,确认所查名物归于哪一卦的清单,并注意节题并为上卦的体例说明。

第二步,核对该卦的象义主线,看所查名物与主线的关系,例如甲胄、戈兵归离,是取外坚有壳之象,与离为火、为日的光明之象分属不同侧面。

第三步,遇到清单未收的事物,按其类而推之,并把推衍所得注明是据原则引申而非原文明文。

第四步,核对版本文字。节录保留所见版本的文字,异体、疑字或未标点处不应擅自改定;凡需要据以排盘或核对演算,应同时查阅对应章节的完整表格与例子,不能以摘要替代原始资料。

第五步,若存在并列或分支情形,分别记录,不能只留下符合预期的一种;原文没有出现的资料保留为未知,不自行补齐。

五、常见误用提醒

其一,把类象清单当作穷尽列表。清单是类推起点,未收之物应推衍并注明层次;若把清单当作穷尽列表,遇到未收之物时就只能凭空猜测归属,核对也无从谈起。清单的价值在于给出归类的范例,而不是划定体系的边界。

其二,跨书套用分类。其他典籍的八卦类象与本书未必一致,引用时应注明所据版本与篇章。

其三,用摘句概括全段。火、雉、日、目一串只是离卦类象的一部分,离卦还有文书、文人、干燥物等其他侧面。

其四,由类象直接下现实断语。类象是归类工具,原文所述属于传统术数论说,不能直接等同于经过独立验证的现实预测;涉及健康、诉讼、财产等现实事务,应以专业意见与正规渠道为准。从阅读顺序看,八卦万物属类处在取象环节,得到卦局后仍须按体用互变的框架继续分析,类象只是桥梁而非结论。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火雉日目电霓霞这段论述怎样核对适用条件
答:先找到《梅花易数卷一》八卦万物属类并为上卦一节全文,确认这一串名物属于离卦类象;再核对其取象用途是归类而非断语,清单未收之物按以类而推处理并注明是引申;核对版本文字时不擅改异体疑字。

问: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一》八卦万物属类并为上卦一节,可在存世《梅花易数》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节全文,核对时应把八卦各行清单一起对照。

问:梅花易数离卦代表哪些物象
答:按八卦万物属类,离卦统火、雉、日、目、电、霓霞、中女、甲胄、戈兵、文书、槁木、炉、鳄龟蟹蚌、凡有壳之物、红赤紫色、花、文人、干燥物等,象义主线是光明、文采与外坚。

问:清单里没有的事物怎么归类
答:原书明言万物之象繁多不止于此,占者宜各以其类而推之;归类时先确定事物性质接近哪一卦的象义主线,再作推衍,并注明推衍并非原文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