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離為火」一段出自《梅花易数卷一》八卦萬物屬類一节。八卦萬物屬類按乾、兑、離、震、巽、坎、艮、坤的次序,逐一列出各卦所对应的天时、地理、人物、人事、时序、静物、动物、屋舍、家宅、饮食、婚姻、生产、求名、求利、谋旺、交易、出行、谒见、官讼、疾病等类目,是梅花易数取象断卦时查阅的类象总表。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本段是其中離卦部分的条目汇编。这段文字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核对时应找到本节全文,而不是只凭摘句。需要说明的是,本节属于类象汇编性质的文字,交代的是某卦出现时可以参考哪些象意,而不是一则具体占例,也不是操作规则;核对时应先辨明文本性质,再看各条目附带的条件,不能把它当作应验记录来引用。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

「離為火 火山旅 火風鼎 火水末濟 山水蒙 風水渙 天水訟 天火同人 天時:日、電、虹、霓、霞。 地理:南方、幹亢之地、窖灶、爐冶之所、剛燥厥地、其地面陽。 人物:中女、文人、大腹、目疾人、甲胄之士。 人事:文畫之所、聰明才學、相見虛心、書事。 時序:夏五月、午火年月日時、三二七日。 靜物:火、書、文、甲胄、干戈、槁衣、乾燥之物、赤色之物。 動物:雉、龜、鱉、蟹、螺、蚌。 屋舍:南舍之居、陽明之宅、明窗、虛室。 家宅:安穩、平善、冬占不安、克體主火災。 飲食:雉肉、煎炒、燒炙之物、幹脯之體、熱肉。 婚姻:不成、利中女之婚、夏占可成、冬占不利。 生產:易生、產中女、冬佔有損、坐宜向南。 求名:有名、宜南方之職、文官之任、宜爐冶亢場之職。 求利:有財宜南方求、有文書之財、冬占有失。 謀旺:可以謀旺、宜文書之事。 交易:可成、宜有文書之交易。 出行:可行、宜向南方、就文書之行、冬占不宜行、不宜行舟。 謁見:可見南方人、冬占不順、秋見文書考案之士。 官訟:易散、文書動、辭訟明辨。 疾病:目疾、心疾、上焦熱病、夏占伏暑、時疫。」

开头離為火四字之后列出火山旅、火風鼎等七个卦名,是離宫各卦的序列;其后按类目罗列離卦所主的象意。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条目内部附有条件,例如家宅条先说安穩、平善,又补冬占不安、克體主火災;婚姻条先说不成,又说利中女之婚、夏占可成、冬占不利;出行条先说可行,又列出冬占不宜行、不宜行舟。可见同一卦在不同季节、不同事项下的断语并不相同,条目本身就是条件与结论交织的结构。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其一,这段类象的适用前提是卦局中出现了離卦,且须先分清離卦在局中是体卦、用卦还是互卦、变卦,位置不同,取用类象的角度也不同。

其二,类象表中的断语多数绑定具体事项。求利条的宜南方求只作用于求财一事,不能移用到婚姻或疾病条目上。

其三,许多条目带有季节时序限定,如夏占可成、冬占不利、冬占有失、夏占伏暑,脱离季节引用就丢掉了原文的一半内容。

其四,家宅条中的克體主火災以離卦克体为前提,若離卦在局中生体或与体比和,该条并不适用。

其五,时序条标明夏五月、午火年月日時、三二七日,是应期推算的依据,只在本卦体系内使用,不能挪作他用。

其六,宜忌是相对于具体事项与所用规则给出的选择评价。相同的卦在不同事项中可能承担不同作用,因此不能把一条宜忌表扩大为全部生活的通用禁令,更不能据此推迟现实中必须及时处理的事项。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找到八卦萬物屬類一节全文,确认所引条目属于離卦部分,并看清它在哪一个类目之下,避免与前后各卦的条目相混。

第二步,圈出条目中的限定词,如夏占、冬占、秋見、宜、利、克體等,逐一记录它们作用于哪个事项、在什么时序成立。宜、利这类字常引出条件或选择,阅读时应把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并检查条目内部是否还有转折。

第三步,核对自己所占之事的卦局,确认離卦确实在局中出现,并辨明其体用位置;若卦局中本无離卦,本段类象便无从谈起。

第四步,把所问事项与类目名称对齐,问财看求利条,问病看疾病条,问名看求名条,不可跨类目拼凑断语。

第五步,把原文未言明的部分标为未知。条目没有覆盖的情形不可为了使结论成立而自行补齐,没有出现的资料应保留为未知;若条目存在并列分支,应分别记录,不能只留其中一种结果。

五、常见误用提醒

其一,只取半句。例如只引婚姻条的夏占可成而删去开头的不成与末尾的冬占不利,把条件断语说成了通体吉断。

其二,忽略克体前提。克體主火災四字连用,若抛开克体单说主火災,就改变了原文的条件结构,容易令人产生不必要的恐慌。

其三,把类象当作现实清单。表中列雉、龜、鱉、蟹、螺、蚌等动物,是取象时的类比范围,不是说占得離卦的人身边就会出现此类动物。

其四,把宜忌扩大为普遍禁令。宜南方之职是求名条内的选择评价,不能推广为一切行止皆宜南方。

其五,把类象表当作预测证据。本节交代的是取象参考,不涉及某次占问是否应验;用它支持关于现实的确定性说法,超出了原文范围。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離為火这段论述怎样核对适用条件
答:先找到《梅花易数卷一》八卦萬物屬類一节全文,确认条目属于離卦部分及所在类目,圈出夏占、冬占、宜、克體等限定词,再核对卦局中離卦的体用位置与所占季节,最后把原文未言明处标为未知,不自行补齐。

问: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一》八卦萬物屬類一节的離卦部分,可在存世《梅花易数》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节全文,核对时应连同前后各卦条目一起读,以划清条目边界。

问:八卦萬物屬類里的夏占冬占是什么意思
答:夏占、冬占是条目附带的季节限定,表示该断语在夏季或冬季起占时成立。例如婚姻条夏占可成、冬占不利,说明同一離卦在婚姻事项上的判断随季节变化,引用时季节条件不能删去。

问:克體主火災是不是说占到離卦就会有火灾
答:不是。克體主火災以離卦克制体卦为前提,是卦局生克关系中的一种情形,且属于传统术数体系内的断语,不能当作现实中会发生火灾的预告,更不应据此引发恐慌或延误现实中的安全防范。

问:引用離卦类象条目时要注意什么
答:引用时应带上八卦萬物屬類的出处,保留条目内的事项归属与季节限定,说明类象是取象参考而非现实清单;若加入自己的现代解释,应另标为今释并给出依据,不冒称古籍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