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文字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原文本身带哪些限定条件
四、引用时容易省略什么
五、怎样规范引用
常见问题

一、这段文字出自哪里

「十一字以上至於百字」一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一》一字占至十一字占一节。这一节按字数从一字排到十一字以上,逐一规定不同长度的文字怎样起卦,是梅花易数文字起例的总纲性文字。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卷一除文字起例外,还保存年月日时起例、物数起例、声音起例等多种取数方法,本节只是其中之一。这段文字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引用时应以该节全文为据,而不是只凭摘句。本节属于规则性文字,交代的是起卦的计算办法而非具体占例,引用时应把它当作操作规则来核对,先辨明文本性质,再谈引用方式。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

「一字為太極未判。如草書,混沌不明,不可得卦。如楷書,則取其字畫,以左為陽畫,右為陰畫。居左者看幾數,取為上卦。居右者看幾數,取為下卦。又以一字之陰陽,全畫取爻。「彳」、「丿」,此為左者;「一」、「乙」、「、」此為右者。 二字為兩儀平分。以一字為上卦,一字為下卦。 三字為三才。以一字為上卦,二字為下卦。 四字為四象。平分上下為卦。又四字以上,不必數畫數,只以平仄聲音調之。平聲為一數,上聲為二數,去聲為三數,入聲為四數。 五字為五行。以二字為上卦,三字為下卦。 六字為六爻之集。平分上下為卦。 七字為齊七政。以三字為上卦,四字為下卦。 八字為八卦定位。平分上下為卦。 九字為九疇之義。以四字為上卦,五字為下卦。 十字為成數。平分上下為卦。 十一字以上至於百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聲音調之,止用字數。如字數均平,則以半為上卦,以半為下卦。又合二卦總數取爻。」

全节按字数递进立规:一字以楷书画数分左右阴阳取上下卦;二字平分;三字为一上二下;四字至十字改用平仄声调取数,平声一数、上声二数、去声三数、入声四数;最后才是本句所涉的规定,十一字以上至百字皆可起卦,但不再用平仄声调,只数总字数,字数均平则半为上卦、半为下卦,再合二卦总数取动爻。可见本句是承接前文的规则转换节点,而非孤立条文。

三、原文本身带哪些限定条件

其一,字数区间限定。全节只覆盖一字至百字,超出此范围本节没有规定。

其二,书写形态限定。一字占要求楷书可辨,原文明说草书混沌不明、不可得卦。

其三,取数口径限定。四字至十字以平仄声调取数,十一字以上则止用字数,两种口径各有区间。

其四,分卦条件限定。原文说如字数均平,则以半为上卦、以半为下卦,均平是对半分卦的前提;字数为奇数时如何分配,本句并未交代。

其五,动爻取法限定。动爻由二卦总数取出,与字数分配环环相扣。

其六,术语边界限定。本节按字数递进,引用某一条时应注明它在序列中的位置;涉及阴阳、五行等术语时沿用本书定义,阴阳在此是左右笔画的分类关系,五行只是五字格局的名目,不能把另一套规则默默代入,也不能把针对某一字数区间的规则推广到其他区间。

四、引用时容易省略什么

其一,容易删掉但字后的转折。只引十一字以上至于百字皆可起卦,删去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声音调之、止用字数,就把规则转换的关键限定丢了。

其二,容易删掉如字数均平的前提。把对半分卦说成无条件规则,奇数情形便失去依据。

其三,容易把后世补充混进原文。原文未交代奇数字数的分配办法,后世通行的处理属于后人补充,若不注明层次,读者会误以为出自原书。

其四,容易把如字示例当普遍规定。如草书、如楷书引出的都是条件或例子,示例中的一种情形不构成所有同类对象的规则。

其五,容易脱离全节序列单引一句。本句是承接一字至十字各条的规则转换,孤立引用会让读者误以为所有字数都只数总字数。

五、怎样规范引用

第一步,带齐出处。写明出自《梅花易数卷一》一字占至十一字占一节,并说明该节按字数递进的结构,让读者知道所引句子的位置。

第二步,连引上下文。引用本句时至少连同四字以上用平仄、十一字以上止用字数的对照一起呈现,保留规则转换的全貌。

第三步,保留限定词。但、止、如、则等字所引出的转折与条件应与结论一起保留,并检查后面是否还有例外。

第四步,标注未知与层次。原文未言明的奇数分配等情形应明确标为原文未言明,后世补充与原文分开说明,不冒充原文明文规定。

第五步,今释另标。把节录改写为面向现代人的说明时,应另标为今释,并为新增结论提供独立依据;原文所述属于传统术数论说,不能直接等同于经过独立验证的现实预测。

第六步,复核阅读顺序。本节解决的是从文字到卦局的取数环节;得到上卦、下卦与动爻之后,还要按体卦、用卦、互卦、变卦的框架继续分析。引用本节规则时若顺带宣称断卦结果,就属于越过原段范围,应明确告知读者后续环节另有规则。

常见问题

问:引用梅花易数十一字以上至於百字这句时怎样避免省略条件
答:引用时连同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声音调之、止用字数与如字数均平则以半为上卦、以半为下卦一起保留,并注明出自《梅花易数卷一》一字占至十一字占一节,说明它是承接四字至十字声调规则的转换节点。

问:这段文字出自哪里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一》一字占至十一字占一节,可在存世《梅花易数》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节全文,引用时应连同一字至十字各条一起读。

问:字数是奇数怎么分上下卦
答:原文只规定字数均平则半为上卦、半为下卦,奇数情形本句没有明说;后世多以相差一字的方式分配,但那属于后人补充,引用时应注明并非原文明文规定。

问:四字以上用平仄,十一字以上为什么不用
答:原文规定四字以上至十字以平声一数、上声二数、去声三数、入声四数取卦,十一字以上则止用字数,这是原书设定的规则转换节点,引用时按原文口径呈现即可,不宜自行合并两种取数方式。

问:引用时要注意什么
答:带齐出处与节名,保留但、止、如、则等限定词,原文未言明处标为未知,后世补充与原文分层,加入现代解释时另标为今释,不把规则文字说成预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