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世動變凶或日月歲五動爻沖克世爻者」这段论述,出自《增删卜易》面圣上书、叩阍、献策、入条陈、劾奏章第六十二。《增删卜易》是六爻占卜的重要典籍,传统上题野鹤老人所著,全书按占问事项分章。本章讨论的是以文书章奏上达朝廷的占问,包括面圣、上书、叩阍、献策、入条陈、劾奏等多种情形,核心是判断章奏能否获准、上达之后对自身是吉是凶。章内以旺父持世、兄弟临身、财爻持世、子福临身、世临空破等短句立纲,逐条展开父母、兄弟、财爻、子孙、世爻各自的作用,末附野鹤曰一段辨明子孙在不同情形下的两重含义。这段论述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核对时应找到该章全文,而不是只凭摘句。所核对的本句处于世临空破难以回天一条的末段,是在不蒙见准的基础上再加重一层的递进断语,引用时应连同前文一起读,不能把加重条款单独抽出当作一般断语。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

「凡占文書亦須采用 旺父持世﹐宜日月歲五以維持。父母爲文書章奏﹐持世合世﹐奏必見準﹐再得歲五及日月動爻生合者見用。 兄弟臨身﹐喜父母化吉而拱合。兄弟持世﹐日月生之﹐或世爻父母爻動而化吉﹐或化父母生世。皆得喜動龍顏﹐因文見用。 財爻持世破文書。財爻持世﹐財爻發動﹐克破文書﹐無益之奏。倘得父母持世﹐財官同動者而又喜之﹐其故何也﹖以財動而生官﹐官動而生世也﹖ 子福臨身防降罰。子孫爲克官之神﹐有職之官章奏者不宜見之﹐或持世或發動﹐輕則降罰﹐重則休官﹐無職之人而章奏者有兩論之﹐須查來人之念﹐彼行此事原爲名者﹐見之不成名﹔彼此事恐其有禍﹐若見之則無禍。 世臨空破難以回天。世臨旬空月破及臨絕及入三墓者﹐不蒙見準。宜早知機。世動變凶或日月歲五動爻沖克世爻者﹐不惟難以回天﹐且防不測之禍。 子動臨身力能折檻。或曰﹕前說子動克官﹐不宜見之﹐此喜子孫持世者﹐何也﹖ 野鶴曰﹕須看事之大小﹐有職之官行此事﹐若預料此事卽不準﹐行無過於革職而巳﹐子孫者卽爲克官之神也。」

全章围绕章奏文书展开。开篇说旺父持世宜得日月岁五维持,父母为文书章奏,持世合世则奏必见准,再得岁五及日月动爻生合者见用。其次论兄弟临身,喜父母化吉拱合。再论财爻持世发动则克破文书、为无益之奏,但若父母持世而财官同动,则财动生官、官动生世,反而可喜。接着是子福临身防降罚一条:子孙为克官之神,有职之官行章奏不宜见之,轻则降罚,重则休官;无职之人则有两论,须查来人之念,为名者见之不成名,恐祸者见之则无祸。然后是本句所在的世临空破一条:世临旬空月破及临绝及入三墓者不蒙见准,宜早知机;若世动变凶或日月岁五动爻冲克世爻,则不惟难以回天,且防不测之祸。章末野鹤辨明子动临身力能折槛与前文防降罚并不矛盾,关键在于看事之大小。可见本句是层层递进的断语链条上的一环。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其一,本章针对的是以文书章奏上达的占问,包括面圣、上书、叩阍、献策、入条陈、劾奏等情形;占问其他事项的场合不适用本章条款。

其二,本句是世临空破一条的加重部分。原文先说世临旬空月破及临绝及入三墓者不蒙见准,再进一层说世动变凶或日月岁五动爻冲克世爻者,不惟难以回天,且防不测之祸。引用时应保留这个递进结构,不能把加重条款当作独立的一般断语。

其三,本句列出两类情形:世动而变出凶象,或日月、岁五、动爻冲克世爻。两类情形以或字并列,居其一即落入该断,但各自的判定应依本书论动变、论日月生克的规则。

其四,章内对有职之官与无职之人分别立断,以子孙为例,有职者见之轻则降罚重则休官,无职者又分名为与恐祸两论。核对本句时同样要先确认占者身份与来意,不可一律套用。

其五,岁五一词在本章与日月并举,是维持、生合或冲克世爻的力量来源之一;其具体所指应参照本书其他章节对岁五的用法,不宜脱离原书体系臆断。

其六,涉及父母、世爻、动爻等术语时沿用本书定义。父母在此章借指文书章奏而非现实尊亲,世爻按卦宫世次安定,动爻与变爻应分别辨认,不能把另一套规则默默代入。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找到本章全文,确认所引句子在世临空破难以回天一条的末段,是不蒙见准之上的加重断语,与旺父持世、子福临身等条并列于章内序列。

第二步,圈出原文中的限定词,如宜、倘、或、轻则、重则、须、不惟、且防等。或字引出并列情形,轻则重则标出轻重层次,须查来人之念提示分辨占者动机,不惟且防标出递进加重,阅读时应把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

第三步,确认占问事项是否属于章奏文书一类,占者是有职之官还是无职之人,所求为名还是为避祸。三项背景不合,本章条款即不直接适用。

第四步,核对卦中实际情形:世爻是否旬空、月破、临绝、入墓,世爻是否发动及变出何爻,日月岁五与动爻对世爻是生合还是冲克。按原文层次,先看是否不蒙见准,再看是否落入且防不测之祸的加重条件。

第五步,把原文未言明的部分标为未知。例如两类加重情形同时出现时断语是否再加一等,原文没有说明;岁五与日月在冲克中的作用是否有别,本章也未展开。引用时不可自行补齐,涉及此卦等指示语时应回查原文上下文。

五、常见误用提醒

其一,把加重条款当作一般断语。且防不测之祸是在世临空破不蒙见准的基础上,再加世动变凶或受冲克的条件才成立的递进断语,抽掉前面的层次直接使用,就放大了原文的语意。

其二,忽略有职与无职、为名与恐祸的分别。原文对子孙持见的四种情形各有断语,引用本章时若不分占者身份与动机,难免张冠李戴。

其三,把父母爻等同于现实父母。本章父母借指文书章奏,是六亲借代事项的典型例子,望文生义就会把章奏之占误读为家庭之占。

其四,只取凶语不取吉语。同章既有奏必见准、喜动龙颜、因文见用等吉断,也有降罚、休官、防不测之祸等凶断,引用时只取一端,不符合全章两端并载的结构。

其五,把章内断语当作对现实行为的确定性预言。本章是古籍中关于章奏占的规则汇编,研读时应作为文献对待;面对现实事务,仍应依正常的制度渠道与审慎判断行事,不宜以占断取代实际考量。

常见问题

问:六爻占中世动变凶或日月岁五动爻冲克世爻这段论述怎样核对适用条件
答:先找到《增删卜易》面圣上书叩阍献策入条陈劾奏章全文,确认所问属于章奏文书之占,再按原文层次先核世爻是否旬空月破临绝入墓,进而核是否世动变凶或日月岁五动爻冲克世爻,并分辨占者有职无职、为名还是恐祸,逐步对照,不越层下断。

问:这段论述出自《增删卜易》哪一章
答:出自《增删卜易》面圣上书、叩阍、献策、入条陈、劾奏章第六十二,可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章全文,核对时应连同世临空破难以回天一条的前文一起读。

问:增删卜易中父母爻为什么代表文书
答:该章明言父母为文书章奏,这是六爻六亲借指事项的用法,父母爻在此不占现实尊亲而占文书;六爻六亲以本卦所属宫的五行为参照安定,借指何物须联系所问事项,本章的事项正是章奏上书。

问:世临旬空月破与世动变凶是同一种断语吗
答:不是。《增删卜易》该章分两层立断:世临旬空月破及临绝及入三墓者不蒙见准,属于第一层;世动变凶或日月岁五动爻冲克世爻者,不惟难以回天且防不测之祸,属于加重一层。引用时应保留递进结构,分别核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