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利見大人、有德行之人、宜見官貴、可見」这段论述,出自《梅花易数卷一》八卦万物属类一节,是乾卦名下谒见一门的条文。这一节按八卦分卦,每卦之下再分地理、人物、人事、时序、静物、动物、屋舍、家宅、饮食、婚姻、生产、求名、交易、谒见、疾病、官讼、坟墓等门类,逐门列出对应的类象与宜忌,是梅花易数中篇幅最大的类象汇编。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卷一还保存多种起例文字,本节则是取象与宜忌的总汇。这段论述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核对时应找到该节全文中乾卦的完整条目,而不是只凭摘句。本节属于类象与宜忌汇编,核对时应把它当作分门清单逐项验证,而不是当作某一次占问的结论。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乾卦其余门类与坤卦以下各卦体例相同,此处从略,原文有删节:
「謁見:利見大人、有德行之人、宜見官貴、可見。 疾病:頭面之疾、肺疾、筋骨疾、上焦疾、夏占不安。 官訟:健訟、有貴人助、秋占得勝、夏占失理。 墳墓:宜向西北、宜乾山氣脈、宜天穴、宜高、秋占出貴、夏占大凶。 五色:大赤色、玄色。 姓字:帶金旁者、商音、行位一四九。」
所见节录是乾卦条目后半的几个门类。谒见门说利见大人、有德行之人、宜见官贵、可见;疾病门列头面之疾、肺疾、筋骨疾、上焦疾,并注明夏占不安;官讼门说健讼、有贵人助,并注明秋占得胜、夏占失理;坟墓门说宜向西北、宜乾山气脉、宜天穴、宜高,并注明秋占出贵、夏占大凶;五色门列大赤色、玄色;姓字门列带金旁者、商音、行位一四九。可见本句只是乾卦谒见一门的条文,前后各门都有自身的内容与季节限定,不能抽出一句概括全卦。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其一,本句依附于乾卦与谒见门双重前提:先得乾卦或乾卦为相关之卦,再问谒见之事,此条才有适用余地,离开谒见事项便无从谈起。
其二,门类之间各自独立。谒见、疾病、官讼、坟墓各门条文互不通用,谒见门的利见大人不能搬进疾病门使用。
其三,季节限定是多门共有的附加条件。疾病门夏占不安、官讼门秋占得胜夏占失理、坟墓门秋占出贵夏占大凶,同一事项因占的季节不同而宜忌相反。
其四,宜与利是相对于具体事项的选择评价,如宜见官贵、宜向西北,只在该门事项内有意义,不能扩大为日常生活的通用指令。
其五,原文的吉凶表述,如大凶、不安之类,是作者在特定术数体系内的评价,并不是现代统计意义上的事件概率,应连同所问事项、季节与前提阅读。
其六,类象与宜忌沿用本书体系,如乾卦五色为大赤与玄、姓字带金旁,涉及五行五色术语时沿用本书定义,不能把另一套配属默默代入。
其七,本节按卦分条、按门分项的体例本身也是一种条件:乾卦条目之外还有坤、震等其余七卦,各卦同名门类的条文内容不同,引用乾卦谒见门时应注明它在全节体例中的位置。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找到八卦万物属类一节中乾卦的完整条目,确认所引句子位于谒见门,前后还有求名、交易、疾病、官讼、坟墓等各门,不能孤立摘取。
第二步,圈出原文中的限定词,如利、宜、可见、不安、得胜、失理、出贵、大凶,以及夏占、秋占等季节限定。宜忌之词常依附于具体事项与时令,阅读时应把事项、季节与结论一起保留。
第三步,确认所占之事属于哪一门类,再到该门内核对条文,所占季节与门内注明的季节限定是否相合也要一并核对。
第四步,核对卦象归属:本节条文以卦为纲,先确认所得之卦确为乾卦或乾卦在所断结构中居于相关位置,再查乾卦条目,不能未得乾卦而先用乾卦条文。
第五步,把原文未言明的部分标为未知。例如谒见门未注明季节限定,是否意味着四季通用,原文没有交代;各门详略不一的原因,本节也没有说明,引用时应注明存疑,不可自行补齐。
五、常见误用提醒
其一,把门类条文跨门挪用。谒见门的宜见官贵只针对求见之事,搬到官讼或疾病门中使用,就破坏了本节的门类界限。
其二,删去季节限定。秋占得胜与夏占失理是同一官讼门内并存的两个条件分支,只引其一就等于改写了原文。
其三,把宜忌表扩大为通用禁令。本节宜忌相对于具体事项与规则给出,不能据此推迟或替代现实中必须及时处理的事务。
其四,未辨卦象先用条文。本节按卦分条,所得不是乾卦而套用乾卦谒见门,属于前提不成立。
其五,把宜忌当作应验记录。本节是类象宜忌的汇编,不是占例,其中没有可核对的应验叙事,引用时不应把它当作已验证的事实。
从阅读顺序看,本节服务于得卦之后的取象与宜忌环节:先有起卦与体用,再按卦按门查取对应条文,并结合占时季节附加条件,不能用本节条文替代前面的卦内分析,也不宜把某一门的宜忌直接当作最终断语。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利见大人有德行之人宜见官贵这句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这是《梅花易数卷一》八卦万物属类乾卦条目下谒见门的条文,意思是占得乾卦、所问为谒见之事时,宜于求见有德行的尊长与官贵,属于该门事项内的有利取向。
问: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一》八卦万物属类一节乾卦名下,可在存世《梅花易数》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节全文,核对时应连同乾卦疾病、官讼、坟墓等相邻门类一起读。
问:怎样核对这段论述的适用条件
答:先确认所得卦象确与乾卦相关,再确认所问属于谒见门事项,然后检查相邻各门的季节限定体例,最后把门内未注明季节的存疑之处标出,不跨门挪用条文。
问:同一卦的官讼门为什么既有得胜又有失理
答:原文在官讼门注明秋占得胜、夏占失理,这是同一事项在不同季节的两个条件分支,秋季金旺助乾,夏季火旺克金,引用时两个分支都应保留,不能只取合意的一条。
问:宜见官贵这类宜忌能当作日常行事的指令吗
答:不能。本节的宜与利是相对于具体占问事项给出的体系内评价,只在对应门类与前提之内有意义,不应扩大为现实生活的通用指令,更不能据此推迟必须及时处理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