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原文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四、适用条件与解释边界
五、常见误读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原文出自哪里
「與巳爻子孫共作三刑」一句,出自《增删卜易》三刑章第二十一。《增删卜易》是清代野鶴老人所撰、李文輝增删的六爻占卜专著,全书按专题分章编排。三刑章第二十一篇幅不长,先罗列地支相刑的名目,再记下作者数十年占验中对三刑效力的总体评价,最后附一则占子痘症的卦例与事后省悟,本句就出现在这则省悟文字中。该章文字在存世刻本与维基文库等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研读时可将不同版本相互对照,保留所见文字与原有句读状态。
需要说明的是,本句属于占例复盘性质的文字。它是作者在一次判断未中之后,回头寻找原因时写下的话,带有自我检讨的语气。阅读时应把它当作作者修正经验的过程记录,而不是一条成熟的占断规则。
二、原文讲了什么
本章开头先列出名目:「寅刑巳、巳刑申、子刑卯、卯刑午、丑戌相刑、未辰相刑。又云:辰午酉亥謂之自刑。」接着作者给出自己的经验总结:「夫三刑者,予屢試之,或因用神休囚又兼他爻犯之,刑者則見凶,而獨犯三刑得驗者少,占過數十年只驗得一卦。」意思是三刑之说虽然流传很广,但作者多年实践发现,单独凭三刑而应验的情形很少,多数是三刑与用神休囚、他爻伤克等因素叠加才见凶。
随后是占例:寅月庚申日占子痘症,得風火家人變離卦。作者当时的断语是:「巳火子孫旣當春令,子孫旺相許之可治。」即巳火子孫爻在寅月得春令生扶,旺相有力,按常理可断为可治。但结果是患儿后死于寅日寅时。作者事后省悟:「月建在寅,日建在申,與巳爻子孫共作三刑,獨此一卦,無他爻之傷也。」意思是寅月、申日与巳火子孫三者构成寅巳申三刑,这一卦没有其他爻的伤克,凶险主要来自三刑本身。末尾作者又补一句,至于子卯、辰戌丑未等刑也有应验的例子,但那些多是附和其他凶象而为凶,不是三刑独立作用。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三刑:指地支之间相刑的组合,本章列为寅刑巳、巳刑申、子刑卯、卯刑午、丑戌相刑、未辰相刑,另有辰午酉亥自刑之说。相刑在传统术数中被视为一种不和的关系,但其效力强弱,各书说法不一,本章作者的态度是审慎存疑,这一点值得读者注意。
用神:六爻用神围绕所问对象选择,元神为生用神者,忌神为克用神者。本章作者判断三刑是否见凶,首先看的正是用神是否休囚、有无他爻犯之,而不是见到刑字便断凶。名称成立后,还应检查旺衰、动静及能否作用,不能只画出关系便宣布结论已经确定。
子孫:六爻六亲之一,以本卦所属宫的五行参照安定。占子女之事多以子孫爻为用神,本例占子痘症即取巳火子孫为用神。六亲名称中的亲属称谓,只是符号标签,不能直接当成现实人物已经发生某事的证据。
月建:即占卦当月的月令地支,与日辰同为判断爻时令条件的参照。本例中月建在寅、日建在申,二者与巳火子孫凑成三刑,可见作者复盘时是把月、日与卦爻放在一起核对的,而非只看卦内。
四、适用条件与解释边界
这段文字的核心边界是:作者并不主张三刑可以独立断凶。他明说独犯三刑得验者少,数十年只验得一卦,而那一卦仍是月建、日辰与用神爻三者凑齐刑局的情形。换言之,三刑在传统论述中更多是一种叠加条件,通常要与用神休囚、旺衰失衡等因素合看。
还要注意,本章是作者的复盘记录,结论是事后得出的。寅日寅时的结果记录属于个别占例,不能据此推出凡遇三刑必应凶事,也不能反推凡旺相者皆可治而忽视刑局。进一步说,本章的价值恰在于它保存了一次判断失误的完整过程:先按旺相下断,后依结果修正,再归因于三刑。这种先断后悟的写法,提示读者任何单项规则都有落空的可能,多重条件合看才是作者的最终主张。原文所述属于传统术数论说,不能直接等同于经过独立验证的现实预测;涉及疾病的卦例尤其不能当作医疗意见,现实中患病应当及时就医。
五、常见误读提醒
其一,把三刑当作独立的凶断依据。原文明确说独犯三刑得验者少,若见卦中有刑便断凶,恰好违背了作者的本意。
其二,只看卦内不看日月。本例的刑局由月建、日建与卦爻三者构成,若只盯着卦中六个爻,根本看不到这重关系。
其三,把复盘当作预告。作者是在结果之后省悟三刑的作用,事前他按旺相断为可治;这说明断卦存在不确定性,引用时不宜把事后解释说成事前规则。
其四,把自刑与三刑混为一谈。辰午酉亥自刑在原文中是另附一说,与寅巳申这类三刑名目不同,引用时应分清层次。
其五,忽略本章的存疑语气。作者对三刑的态度是屡试之后审慎保留,而非全盘接受;若把本章读成对三刑效力的背书,恰好颠倒了作者的立场。研读时应把予屢試之、得驗者少这类限定语与刑名列表一起引用。
常见问题
问:六爻與巳爻子孫共作三刑这句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这句出自《增删卜易》三刑章第二十一的占例复盘,意思是寅月月建、申日日建与卦中巳火子孫爻三者凑成寅巳申三刑之局。作者用它解释为何旺相的子孫用神所占之事仍未如预期,属于事后的原因分析。
问:这段原文出自哪里,怎样核对出处
答:出自《增删卜易》三刑章第二十一,可在存世刻本与维基文库等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章全文。核对时应连同章首刑名列表与作者屢試之的总评一起读,确认本句是占例复盘而非独立规则。
问:六爻占卜中的三刑都包括哪些
答:按本章原文,相刑名目为寅刑巳、巳刑申、子刑卯、卯刑午、丑戌相刑、未辰相刑,另有辰午酉亥谓之自刑的附说。不同典籍对刑的名目与效力说法不一,研读时应以所据版本为准。
问:卦里遇到三刑是不是一定有凶险
答:不能这样认定。本章作者明说独犯三刑得验者少,占过数十年只验得一卦,多数情形是刑与用神休囚、他爻伤克叠加才见凶。三刑宜作为叠加条件合看,不宜单独据以下断。
问:六爻占病以哪个爻为用神
答:传统六爻占子女疾病多以子孫爻为用神,本例占子痘症即取巳火子孫。但用神选定后还要看旺衰、动静与日月生克,且卦例不能替代医疗,患病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