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原文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四、适用条件与解释边界
五、常见误读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原文出自哪里
「十一字以上至於百字」一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一》一字占至十一字占一节。这一节按字数从一字排到十一字以上,逐一说明不同长度的文字怎样起卦,是梅花易数文字起例的总纲。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卷一除文字起例外,还保存了年月日时起例、物数起例、声音起例等多种取数方法,本节讨论的只是其中一种。该段文字在存世版本及维基文库等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研读时可将不同版本相互对照,保留所见文字与原有句读状态,不擅自改定异体与疑字。
需要说明的是,本节属于规则性文字,交代的是起卦的计算办法,而不是一则具体占例。阅读时应当把它当作操作规则逐步核对,先辨明它属于定义、规则还是占例,再看作者如何从条件过渡到判断,而不是把它当作应验故事来引用。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文开头说:「一字為太極未判。如草書,混沌不明,不可得卦。如楷書,則取其字畫,以左為陽畫,右為陰畫。居左者看幾數,取為上卦。居右者看幾數,取為下卦。又以一字之陰陽,全畫取爻。」意思是单独一个字处于太极未判的状态:若写成草书,笔画连缀难辨,不能据以成卦;若写成楷书,则数其笔画,以左边笔画为阳画、右边笔画为阴画,左方笔画数取为上卦,右方笔画数取为下卦,再合一字全部画数求动爻。
其后原文依次规定:二字为两仪平分,以一字为上卦、一字为下卦;三字为三才,以一字为上卦、二字为下卦;四字为四象,平分上下为卦,且四字以上不必数笔画,只以平仄声调取数,平声一数、上声二数、去声三数、入声四数;五字为五行,以二字为上卦、三字为下卦;六字为六爻之集,七字为齐七政,八字为八卦定位,九字为九畴之义,十字为成数,各有上下分配办法。最后才是本句:「十一字以上至於百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聲音調之,止用字數。如字數均平,則以半為上卦,以半為下卦。又合二卦總數取爻。」意思是十一个字到一百个字都可以起卦;超过十字以后不再按声调取数,只数总字数;字数能均分时,一半作上卦、一半作下卦,再合并两卦总数求动爻。
三、关键术语逐个解释
阴阳:阴阳在这里是传统分类关系。一字占以左为阳画、右为阴画,是借阴阳区分方位与笔画归属。阅读时应先确认作者是在区分干支属性、卦爻性质、时序消长还是顺逆排列;同样出现阴阳二字,并不代表各术数的具体计算规则完全相同,它也不是给现实的人或事作道德高低排序。
五行:五字为五行一句借用了五行名目。五行是木、火、土、金、水及其生克关系组成的传统模型,阅读时要区分一般五行、纳音五行、卦宫五行等不同层次;同一对象在不同分类表中出现不同归属时,应先查定义,不能把它们随意相加。本节只是借五行之名为五字格局命名,并未展开生克推算。
如:如字在原文中反复出现,例如如草书、如楷书、如字数均平。若、倘、如这类词常引出条件、假设或例子,阅读时应把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并检查后面是否还有转折或例外;示例中的一种情形不构成所有同类对象的规则,不能把如某情形误读成普遍规定。
此外,平仄是四字至十字阶段的取数依据:平声取一数,上声取二数,去声取三数,入声取四数。这与十一字以上止用字数形成对照,是全节规则转换的关键节点,核对计算时应先确认所用字数落在哪个区间。
四、适用条件与解释边界
这段规则的适用前提是:起卦对象确实是一段文字,且字数在一字至百字之间。一字要求楷书可辨,草书不可得卦;四字至十字用声调取数,十一字以上改用纯字数,两种口径不能混用。原文只说字数均平则对半分卦,字数为奇数时如何分配,本句并未交代;后世通行的分配方式属于后人补充,不应冒充原文明文规定,引用时应注明层次。
还要记住,这段文字只解决起卦问题,即从文字得到上卦、下卦与动爻;得到卦局之后,还要按体卦、用卦、互卦、变卦的框架继续分析,那属于原书其他章节的内容。原文所述属于传统术数论说,不能直接等同于经过独立验证的现实预测,把它当作文献规则研读才是稳妥态度。
五、常见误读提醒
其一,把声调取数用到十一字以上。原文明确说十一字以上不用平仄声音调之,若仍按四声逐字取数,就违反了本句的限定。
其二,把字数分配误当成笔画分配。一字占数的是楷书画数,十一字以上数的是字数,两者对象不同,不可互换。
其三,把奇数字数的分卦习惯当作原文。原文只写了字数均平的情形,奇数处理是后世补充,引用时应分开说明。
其四,把规则文字当作预测证据。本节交代的是怎样起卦,不涉及某次占问是否应验;用它支持任何关于现实的确定性断语,都超出了原文的范围。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十一字以上至於百字这句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这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一》一字占至十一字占,意思是十一个字到一百个字都可以用来起卦;超过十字后不再按平仄声调取数,只按总字数均分上下卦,字数平分时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再合两卦总数求动爻。
问:这段原文出自哪里,怎样核对出处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一》一字占至十一字占一节,可在存世的《梅花易数》版本及维基文库等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节全文;核对时应连同一字至十字各条一起读,确认本句是承接前文的规则转换,而非孤立条文。
问:梅花易数字数是奇数怎么分上下卦
答:原文只规定字数均平则半为上卦、半为下卦,奇数情形本句没有明说。后世多以相差一字的方式分配,但那属于后人补充,引用时应注明并非原文明文规定。
问:四字以上用平仄,十一字以上为什么不用
答:原文规定四字以上至十字以平声一数、上声二数、去声三数、入声四数取卦,十一字以上则止用字数。这是原书设定的规则转换节点,研读时按原文口径执行即可,不宜自行合并两种取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