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官在五爻﹔戌土官星持世」这段论述,出自《增删卜易》升迁何方章第五十六。《增删卜易》是六爻占卜的重要典籍,传统上题野鹤老人所著,全书按占问事项分章,逐一交代各类问题的取象与判断规则。本章讨论的是占问官职升迁将去往何方、得补何缺的问题,属于仕途占中关于地点与方向的专章。章内既有作者转述的古法,也有作者自己的占验记录与修正意见,最后还附一段野鹤曰的总论,提出另一种更简捷的问法。这段论述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核对时应找到该章全文,而不是只凭摘句。所核对的这一句处于章内讨论以爻位分别内地与边缺的段落之中,是若干并列办法里的一支,引用时应注明它在章内序列中的位置,不能把针对某一问法的规则推广到其他问法。本章兼有规则文字与占例叙事,核对时还应先辨明所引句子属于哪一类,再看作者如何从条件过渡到判断。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
「官金而應西﹐木官應於東﹐水北火南土中﹐此古法也。予之得驗﹐木官而應山東﹐有應廣東者。金官𨿽應山西﹐有應江西﹐廣西者。又有以住處而定東西南北者。 如未月己巳日住在京都占地方得歸妹變解 彼時有山東眞定兩缺﹐此卦巳火官星﹐許之眞定。彼曰﹕何也﹖予曰﹕巳火官星﹐乃南方也﹐必得眞定﹐眞定乃都門之南也。果得眞定。又有以初爻爲內地﹐以五爻六爻爲邊缺。應初爻者﹐世與官星皆在初爻者是也。應五六爻者﹐或世在五爻﹐官在六爻﹔或世在六爻﹐官在五爻﹔戌土官星持世﹐同在五爻六爻是也。若在二三四爻以五行決之。 野鶴曰﹕大槪問其地方﹐𨿽則有驗﹐然不如指其缺而問之﹐此缺我得否﹖我得詞林否﹖我得部屬否﹖我得科道否﹖我得正印否﹖官星持世者﹐必得。官動生合世爻者﹐必得。三合官局而生世者﹐必得。世空世破官破官空﹐俱不得。子孫持世﹑子孫發動﹐不得。官臨應爻﹐不得。三合局而生應爻﹐不得。」
全章先转述古法:以官星的五行定方向,金官应西、木官应东、水官应北、火官应南、土官应中。随后野鹤以自己的占验指出古法并非处处吻合,木官有应山东也有应广东的,金官有应山西也有应江西、广西的。接着列出另一种办法,以住处定东西南北,并举未月己巳日住京都占地方得归妹变解之例,以巳火官星属南方而许其得真定。再往后才是本句所在的段落:又有以初爻为内地、以五爻六爻为边缺的办法,世与官星皆在初爻者应内地,世在五爻官在六爻、世在六爻官在五爻、戌土官星持世而同在五爻六爻者应边缺,若官星在二三四爻则仍以五行决之。章末野鹤曰一段则明确说,泛泛问其地方虽然有验,不如直指其缺而问,并给出官星持世、官动生合世爻、三合官局生世三种得缺之象,以及世空世破、官空官破、子孙持世发动、官临应爻、三合生应等不得之象。可见本句是章内多种口径中的一个分支,而非全章的总纲。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其一,本章针对的是占问升迁地方与方向的场合,问的是得官之后在何处任职,不是问能否得官本身;问能否得官时,野鹤已建议改用指缺而问的另一种口径。
其二,以五行定方向是被作者标注为古法的旧说,作者同时记录了与其不合的占验,因此这套口径在本书内部已被打上折扣,不能当作本书的最终意见。
其三,以初爻为内地、五爻六爻为边缺是另一套独立口径,只覆盖世与官星落在这两类爻位的情形;原文交代,官星若落在二三四爻,仍回到以五行决之的老路,说明爻位口径与五行口径各有分管区间,不可混用。
其四,戌土官星持世而同在五爻六爻这一句,要求官星临世爻且世爻居于五爻或六爻之位,两个条件并存才落入该分支;仅凭官星持世而不管爻位,不符合本句设定。
其五,章末野鹤曰的得与不得各条,是指缺而问这一问法下的判断条款,各有明确前提,例如官星持世者必得以指其缺而问之为前提,不能摘出来用于泛泛占问。
其六,涉及持世、三合、子孙等术语时,应沿用本书的定义体系。世爻应爻按卦宫世次等规则安定,三合要分清是爻支之合还是整卦之合,子孙作为六亲之一以本卦所属宫的五行为参照,不能把另一套规则默默代入。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找到升迁何方章全文,确认所引句子在章内处于以爻位定内地边缺的段落,是若干并列定方口径中的一支,而不是全章通则。
第二步,圈出原文中的限定词与层次标记,如此古法也、予之得验、又有、或、若、大槪、不如、俱不得等。古法与得验的对照提示作者对旧说的保留态度,或字引出并列分支,若字引出条件,俱不得引出整组排除条款,阅读时应把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
第三步,分清章内三种定方口径:五行定方位、以住处定方位、以爻位定内地边缺。核对自己手头的问题适合哪一种口径,所用口径的适用区间是什么,例如爻位口径只管初爻与五六爻,二三四爻仍归五行口径。
第四步,核对本句的具体条件:是否官星持世、世爻是否在五爻或六爻、所问是否属于升迁地方之占。三项有一项不合,就不能套用本句。
第五步,把原文未言明的部分标为未知。例如爻位口径下世官分居五六两爻与官星持世同临五六爻是否有轻重之别,原文没有比较,不应为了使结论成立而自行补齐。涉及此卦等指示语时,应回查原文的卦名、月日与完整上下文,再研究作者怎样组织推理。
五、常见误用提醒
其一,把古法五行定方位当作本书的通行规则。原文明明记录了木官应广东、金官应江西广西等与古法不合的占验,作者自己也说大槪问其地方虽则有验,然不如指其缺而问之,可见古法在本书中只是被参考而非被推崇。
其二,把戌土官星持世读成凡官星持世皆应边缺。本句要求官星持世与世临五爻或六爻同时成立,离开爻位条件就超出了原文范围。
其三,把指缺而问条款移用到泛泛占问。官星持世者必得等句,出现在野鹤曰建议指其缺而问的语境中,抽掉这个前提,条款的适用范围就被悄悄放大了。
其四,只取吉语不取忌语。同一段里既有官星持世者必得,也有世空世破官破官空俱不得、子孙持世发动不得、官临应爻不得,引用时只留前一半,等于改写了作者的判断框架。
其五,把占例叙事当作确定性断语。归妹变解许得真定一例是作者的占验记录,用以说明以住处定方位的思路,不能据此宣布类似卦象在现实中也同样应验。研读原典应把它当作文献中的判断示例,而不是对现实的预言。
常见问题
问:六爻占中官在五爻戌土官星持世这段论述怎样核对适用条件
答:先找到《增删卜易》升迁何方章全文,确认该句属于以初爻为内地、五六爻为边缺的爻位口径分支,再核对是否官星持世、世爻是否临五爻或六爻、所问是否为升迁地方之占,三项齐备方可套用,并注意二三四爻仍以五行决之的边界。
问:这段论述出自《增删卜易》哪一章
答:出自升迁何方章第五十六,可在存世《增删卜易》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查到该章全文,核对时应连同章末野鹤曰一段一起读。
问:增删卜易以五行定官职方向可靠吗
答:原文将金西木东水北火南土中标注为古法,并记录了木官应广东、金官应江西广西等不合之例,作者本人更主张指其缺而问之,可见五行定方位在本书中已被打上折扣,不宜当作通则使用。
问:官星持世为什么有时说必得有时说应边缺
答:两处语境不同。官星持世者必得出现在指缺而问的判断条款中,回答的是能否得缺;戌土官星持世同在五爻六爻出现在以爻位定内地边缺的段落中,回答的是任职地点在内还是在边。引用时须分清句子所属的段落与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