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句话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体用在坟墓占中怎样使用
四、十八占与类推方法
五、阅读边界与常见误读
常见问题

一、这句话出自哪里

占者以类推之可也一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二》的坟墓占第十八。卷二的分类占法从天时占第一开始,依次排列,到坟墓占恰好是第十八种,也是这一类占法的收尾。这句话位于全段末尾,是作者对整套分类占法的一个总交代:世上的事务繁多,远不止十八种,所列十八占只是大事之切要者,其余事项由占者按类别推广。

核对出处时,可以在维基文库等公开转录文本中检索梅花易数卷二,找到坟墓占第十八一节,这句话就在该节之末,兼具总结前十七章的意味。

坟墓占在十八占中位置特殊,既排在末位,又承担了总结全书分类占法的任务。作者在这里说上为用体之诀,始发十八章占例,等于宣告卷二前半部分的分类占法至此收官。因此这句话虽然依附于坟墓占,实际谈的是全部十八占的共同方法论。

类推在传统学术中是一种常见方法,特点是承认规则清单不完备,靠分类相似性把规则推广到新事项。这与把规则逐条穷尽的思路不同:前者要求使用者具备归类判断能力,后者则追求清单本身的周全。梅花易数选择前者,与全书重取象、重灵活运用的整体风格一致。

对今天的读者来说,这一句还有文献层面的意义。它说明作者自己意识到占法清单的开放性,这为后世各种新增占种提供了依据,也提醒读者:看到十八占之外的名目时,应先问它从哪一类推出、归类是否合理,而不是先问它验不验。归类是否合理,是可以通过对照原文来检验的。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为便于核对,先节录原文如下。

占墳墓以體為主,用為墳墓。體克用,葬之吉;用克體,葬之凶。體生用,葬之主運退;用生體,葬之主興隆,有蔭益後嗣。體用比和,乃為吉地。大宜葬,葬之吉昌。上為用體之訣,始發十八章占例,以示後學之法則。然庶務之多,豈止十八占而已乎!然此十八占,乃大事之切要者,占者以類而推之可也。

这段话分两层。前一层是坟墓占本身的规则:以体卦为主,用卦代表坟墓,按体克用、用克体、体生用、用生体、比和五种关系分别给出评价,与人事占、饮食占等段的格式完全一致。后一层是作者的总结:以上是用体之诀,共开出十八章占例,作为后学的法则;但世间事务繁多,何止十八占,这十八种只是大事中切要的部分,占者按类别推广就可以了。前后两层一具体一概括,正好展示了从单个占法到方法总结的过渡。

三、体用在坟墓占中怎样使用

体用是梅花易数区分分析中心与相关作用的一对概念。在常见的动静取体用法中,要先确定动爻落在哪一卦,再划分体用并说明五行关系。坟墓占的用法是这一通用规则的具体化:体卦代表占问一方,用卦代表所占的坟墓之事,然后按五种生克关系逐一评价。

原文的吉凶是作者在特定术数体系内的评价,并不是现代统计意义上的事件概率,应连同所问事项、时限及前提一起阅读。原文中大宜葬一类宜忌措辞,也是相对于具体事项与所用规则给出的选择评价,不能把一条宜忌表述扩大为全部生活的通用准则,更不宜据此推迟现实中必须及时处理的事务。

四、十八占与类推方法

十八占指卷二依次列出的十八种分类占法,从天时、人事到家宅、婚姻、饮食、失物、坟墓等,覆盖传统社会中常见的大事类型。作者明说庶务之多岂止十八占,等于承认这份清单是示例性的而非完备的。

占者以类推之,说的是推广的方法:遇到清单之外的事项,先判断它接近哪一类已有的占法,再套用该类占法的体用配置与生克评价。类推的关键在分类是否恰当,把所问事项归入错误的类别,后面的规则再熟也没有意义。因此这一句虽然简短,实际上把十八占从固定清单变成了开放框架,也对占者的归类能力提出了要求。

五、阅读边界与常见误读

其一,这段文字涉及坟墓安葬等传统事项,属于特定历史语境下的术数论说。今天阅读它,主要是了解传统占法的结构与分类思路,不宜作为现实丧葬安排的依据,相关事务应以现实条件、法规与家庭商议为准。

其二,常见的误读是把十八占当作完整目录,认为清单之外的事不能占。原文恰恰说明清单是切要者的示例,占者以类推之才是作者的完整意思。

其三,另一种误读是只记吉凶断语而忽略类推前提。类推要求先正确归类,再套用规则,跳过归类直接套断语,是对这段方法的简化。核对这类原文时,宜辨明哪部分是规则、哪部分是方法论提示。

其四,类推虽然开放了占法的适用范围,却不等于可以随意立目。归类要先看事项的性质与已有占种的对应关系,再决定套用哪一套体用配置。缺少这一步论证的新占种,只是名目上的增加,并不能继承十八占的规则效力。这也是作者把类推一词交给占者而非留给文本的原因,判断责任在使用者一方。

常见问题

问:占者以类推之可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答:这句话出自《梅花易数卷二》坟墓占第十八的末尾,意思是世间事务繁多,不止卷二所列的十八种占法,这十八占只是大事中切要的部分,占者遇到清单之外的事项时,按相近类别推广应用就可以了。

问:这段原文出自梅花易数哪一篇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二》的坟墓占第十八,是卷二分类占法中的第十八种,也是收尾的一种。核对时可在维基文库的公开转录文本中检索梅花易数卷二,找到坟墓占第十八一节逐句比对。

问:梅花易数的十八占包括哪些内容
答:十八占是《梅花易数卷二》依次列出的十八种分类占法,从天时占、人事占开始,涵盖家宅、婚姻、饮食、失物、坟墓等传统社会常见事项。作者说明这份清单是示例性的,其余事项由占者类推。

问:原文中的吉凶宜忌能当作现实安排依据吗
答:不宜。原文的吉凶与宜忌是传统术数体系内部的评价语言,不是现代统计意义上的概率,也不是对现实事务的验证结论。涉及丧葬等现实事务,应以现实条件、法规与家庭商议为准,原文适合作为文献研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