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文字出自卷二哪一篇
二、原文逐句讲什么
三、物卦与卦數在这段里的含义
四、观梅与牡丹两例反驳的是什么
五、阅读这段原文的边界与常见误读
常见问题

一、这段文字出自卷二哪一篇

若觀梅例曰今日觀梅得革一句,出自《梅花易数卷二》的遺論一节。遺論不是占法规则,而是卷二中一篇带问答色彩的论辩文字:作者自问自答,回应读者对本书方法的两个疑问,一是全书只用五行生克而不依《易》的爻辞,二是寓物卦數的起例只用内卦不用外卦。观梅得革一语出现在第二个疑问的答辩中,是作者举来反驳机械套用成例的例子。

《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卷一载观梅、牡丹等著名占例,卷二遺論则回头讨论这些占例的方法论含义。把遺論与卷一占例对读,才能看清这段文字的指向。需要核对原文的读者,可比对传世整理本与公开转录本,留意各本句读差异。

二、原文逐句讲什么

本节相关原文如下。萬物卦數,本由於《易》。今觀此書,止用五行生克之理。十應三要之訣,例不同《易》,何也?蓋未有《易》書,先有《易》理。《易》書作於四聖之後,《易》理著於四聖之先。人心皆有《易》理,則于《易》也,占卜無所用卦,卦即《易》也。若得《易》卦爻,觀其爻辭,以斷吉凶悔吝,更為妙也,未嘗不用《易》。又觀寓物卦數,起例之篇,止用內卦,不用外卦,何也?蓋泛泛起卦之訣,十應為傳授之訣。若觀梅例曰「今日觀梅得革,知女折花,有傷股」,明日觀梅得革,亦謂女子折花,可乎?占牡丹例曰:「今日算牡丹為馬踐毀」,異日算牡丹亦為馬所踐,可乎?是必明其理。又於地風升卦,無飲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請。此要外應訣之。

全段先答第一问:本书虽以五行生克为主,但此理本于《易》理,《易》理先于《易》书而存在,故不违《易》;若得卦后兼观爻辞以断吉凶悔吝,亦无不可,未嘗不用《易》。再答第二问:起例只用内卦,是因为起卦之诀只是入门传授的口诀,真正断事要靠十应。接着就是观梅一句:今日观梅得革卦,断为女子折花伤股;若明日观梅又得革卦,还能断女子折花吗?牡丹之例同理,今日算牡丹为马所践,他日再算牡丹,还能说是马践吗?两个可乎的追问之后,作者给出结论:是必明其理,断事贵在明理而不在套用成例;并举地风升卦本无饮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请,说明关键在外应之诀。

这段引文的问答体值得留意。两个何也都是虚拟读者的质疑,作者的回答先立《易》理先于《易》书的大前提,再落到起例只是传授之诀的定位,层层收缩,最后才用观梅、牡丹两个可乎把问题逼到明理二字上。理解这个论证次序,比记住个别句子更重要。顺带说明,引文中《易》书四聖等说法是作者采用的易学史叙事,属传统说法范畴,研读时把它作为作者论证的一部分来理解即可,不必当作可考的历史细节逐一坐实。

三、物卦与卦數在这段里的含义

物卦与卦數合为寓物卦數,指因眼前之物起卦、以物与数配卦的起例方式,卷一有专篇交代。其要点在于取数来源是当下所见之物,而非固定历数;同一物在不同时间起出的卦可能不同,同一卦在不同情境下的解释也可能不同。

用卦在此段虽未展开,但全段论证与体用思想相通:卦只是载体,断事须结合当下情境与外应,体用生克提供骨架,外应提供情境。作者反对的正是把卦与结论固定绑定,仿佛革卦天然等于女子折花。卦象与结论之间隔着具体情境,这层间隔就是遺論强调的理。

四、观梅与牡丹两例反驳的是什么

两个可乎追问,反驳的是占例的机械复用。卷一观梅、牡丹两例流传广泛,读者容易把例中结论当成卦的固定含义:得革即女折花,算牡丹即马践。作者指出,成例的结论是当时情境、外应与卦理共同作用的产物,抽掉情境只剩卦名,结论就无法复制。

这一批评对研读古籍占例有普遍意义。占例记录的是作者当时已知条件与事后结果,例中的年月、人物、物象若只属于那一次占問,便不应被改写为所有同类卦局都适用的通则。是必明其理四字,是遺論全段的落点:学的是推理方式,不是背诵答案。

五、阅读这段原文的边界与常见误读

第一种误读,是把遺論当作又一条占法。此节是方法论论辩,不提供新的起例或断法,它的价值在于交代全书方法与《易》的关系以及对成例的态度。

第二种误读,是把未嘗不用《易》读成排斥爻辞,或反过来读成主张以爻辞为主。原文的态度是五行生克为主轴,爻辞可兼观,两层并存而不互相取代。

第三种误读涉及文本性质。遺論属于传统术数论说,其中的占例叙事未经现代意义上的独立验证;节录用于文献研读,帮助核对概念与论证结构,不宜把例中应验情节当作经过检验的预测事实引用。认清这一层,遺論真正的价值才显露出来:它是一篇古人反思自己方法限度的文字,这种反思本身就值得细读。

常见问题

问:若觀梅例曰今日觀梅得革这句话出自哪里
答:出自《梅花易数卷二》遺論一节。该节以问答方式讨论全书方法与《易》的关系,并举卷一观梅、牡丹两例,反驳把占例结论机械套用到同类卦局的做法。

问:这段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原文意思是万物卦数之理本于《易》,本书用五行生克不违《易》,爻辞亦可兼观;起例只用内卦是因口诀仅为传授入门,断事须靠十应外应。今日观梅得革断女折花,明日再得革卦不可照搬同一结论,断事贵在明理。

问:梅花易数的遺論讲什么
答:遺論是卷二的论辩文字,回应两个疑问:全书只用五行生克是否违背《易》,寓物卦数起例为何只用内卦。结论是《易》理先于《易》书,爻辞可兼观,断事须明理并结合外应,不可套用成例。

问:观梅占例的结论能不能重复使用
答:按遺論原文的追问,不能。观梅得革断女子折花是当时情境与外应共同作用的结果,明日再得革卦照搬同一结论,作者以可乎二字明确表示质疑,主张明其理而非套其例。

问:怎样核对这段文字的出处
答:可查《梅花易数》卷二遺論一节,并对照卷一观梅、牡丹两则占例,比对不同版本的正文与句读,确认引文用字与所用底本一致,区分原文与后人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