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二、原文讲了什么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五、常见误用提醒
常见问题

一、这段论述出自哪里

「甲申日卯时,有鸡鸣于乾方,声极悲怆,因占之」这段论述,出自《梅花易数卷一》鸡悲鸣占一节。现存《梅花易数》传统上归于宋代邵雍名下,卷一在以人物、文字起卦的占例之外,还收有以动物与声音起卦的占例,本节是以鸡鸣之声与方位起卦的一则。这段论述在存世版本及公开转录文本中均可查到,核对时应找到该节全文,而不是只凭摘句概括全段。本节属于占例性文字,记录一次具体占问的起卦、引辞与断语,核对时应把作者当时所闻所见的情境与后来记录的结果分开,不能把应验叙事直接视为独立验证过的预测事实。

二、原文讲了什么

原典节录如下,繁体原文照录,原有句读状态一并保留:

「甲申日卯時,有雞鳴于乾方,聲極悲愴,因占之。雞屬巽,為上卦,乾方為下卦,得風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爻動變乾,是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無咎。」推之,割雞之義。卦則小畜之乾,互見離、兌。乾金為體,離火克之。卦中巽木離火,有烹飪之象。 斷曰:此雞十日當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雞之驗。」

全节记录甲申日卯时有鸡鸣于乾方、声音极为悲怆,遂起占:鸡属巽为上卦,鸣处乾方为下卦,得风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爻动变乾,即小畜之六四。引易辞有孚,血去惕出,无咎,推之为割鸡之义;卦则小畜之乾,互见离兑,乾金为体而离火克之,卦中巽木离火有烹饪之象。断此鸡十日当烹,书中记录果十日客至有烹鸡之验。可见本句是起占的缘起,悲怆之声是触机,后文的取数、引辞、断语都由这一情境展开。

三、适用条件有哪些

其一,起卦依据是动物类别与鸣声方位:鸡属巽为上卦、乾方为下卦,动物与卦的对应沿用本书定义,不能用另一套对应替换。

其二,触机是声极悲怆这一异常情态;原文以因占之标明起占动因,若只是寻常鸡鸣而无异常,本例的触机条件不成立。

其三,动爻由卦数加时辰数取出:巽五乾一共六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为六四爻动变乾;原始数值、除数、余数和对应表四个环节都要保留。

其四,引易辞须与动爻位置对应:小畜六四爻辞有孚,血去惕出,无咎,作者推为割鸡之义,这一引申是本例的解释,不是爻辞的字面义。

其五,断语的前提是多层叠加:乾金为体而离火克之,卦中巽木离火有烹饪之象,加上易辞的引申,各项共同支撑十日当烹之断。

其六,应期十日取自总数十;这个数的来源要交代清楚,不能孤立引用一个十。

四、核对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找到鸡悲鸣占一节全文,确认所引句子在叙事中的位置:它是起占的触机,后面有取数、引辞、断语与应验记录。

第二步,圈出原文中的限定词与承接词,如因占之、推之、断曰等,理清各结论的前提。阅读时应把条件与结论一起保留,并检查后面是否还有转折或补充。

第三步,逐项复算卦数:巽五、乾一合六数,加卯时四共十数,除六余四,为六四动爻,风天小畜变乾;互卦取中间爻组得离兑。每一步都要与原文数字对上。

第四步,核对体用生克沿用本书定义:乾金为体、离火克之,谁是分析中心、谁是作用对象要写明;动爻与变爻要区分,动爻是本卦中被判为变化的六四爻,变卦是变化后的结果。

第五步,把原文未言明的部分标为未知。例如鸡的主人、客至的细节,原文没有交代的不可自行补齐;本节展示的是阅读依据,应验记录用来说明作者的解释方式,不能单独证明规则普遍有效。

五、常见误用提醒

其一,忽略触机条件。本例起占因声极悲怆这一异常,把寻常鸡鸣也拿来起卦,就脱离了原文的情境前提。

其二,把推之割鸡之义当作爻辞本义。有孚,血去惕出,无咎是通行爻辞,割鸡之义是作者结合卦局的引申,两者层次不同,引用时应注明。

其三,把动物卦象对应换成别家体系。鸡属巽是本书的取象,若用其他取象系统代入,卦局全变,核对时须沿用本书定义。

其四,把十日当烹之断当作确定性说法。本断依赖当时的卦局与触机,书中记录的是一次占验,用它支持关于现实的确定性说法,超出了原文范围。

从阅读顺序看,本节先闻声起占,再取数定卦,然后引易辞与卦象互参,最后才有十日当烹之断,次第分明;核对时应按这个顺序逐项验证,不能用断语倒推取数环节。本节以动物起卦,与以人物起卦的占例同属触机而占一类,触机都是异常情态:老人之忧色、少年之喜色、鸡之悲鸣、枯枝之无风自坠,作者屡屡先记异态再记占法,这是阅读这一组占例时应当留意的共同结构。还应区分动与变两层:六四爻动是本卦中被判为变化的动爻,变乾是动后所得的变卦,分析时应沿用所选体系,不宜与其他起法的规则互换。

常见问题

问:梅花易数鸡鸣乾方声极悲怆这段论述怎样核对适用条件
答:先找到《梅花易数卷一》鸡悲鸣占一节全文,确认起卦依据是鸡属巽为上卦、鸣处乾方为下卦,触机为声极悲怆;再复算巽五乾一加卯时四共十数、除六余四取六四动爻的过程,并核对所引易辞是否为小畜六四爻辞、断语是否以乾金为体离火克之为前提。

问:这段原文是什么意思
答:甲申日卯时有鸡在乾方悲鸣,先生以鸡属巽为上卦、乾方为下卦得风天小畜,加卯时数取六四动爻变乾,引六四爻辞推为割鸡之义,又据乾金为体、离火克之及卦中烹饪之象,断此鸡十日当烹,书中记录十日后果然烹鸡待客观验。

问:为什么鸡属巽、方位取乾
答:这是本书的取象对应,鸡在卦象系统中归入巽,鸣声所来的乾方取为下卦;核对时应沿用本书的定义,并说明参照的是哪一套对应,不能把另一套取象默默代入。

问:爻辞里并没有割鸡二字,这个引申站得住吗
答:割鸡之义是作者据血去惕出的辞意与卦中巽木离火的烹饪之象作出的引申,属于本例的解释层次;引用时应把爻辞原文与作者引申分开标注,不能把引申当作爻辞字面义。